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第三批“示范法庭”“达标法庭”评定结果予以公布。截至今年3月,铜川市法院共有5个人民法庭获评“示范法庭”、11个人民法庭获评“达标法庭”。创建完成率94.16%,位居全省前列。
自2021年全省法院人民法庭“两化”建设开展以来,两级法院高度重视,铜川中院成立工作专班,院党组会专题研究人民法庭优化布局方案及“两化”建设工作推进措施,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分管领导及法庭建设负责同志多次调研督导法庭建设情况。人民法庭两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陈炉人民法庭入选第四批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并被评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下一步,铜川法院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扬“扎根法庭、奉献基层、公正司法、服务群众”的奋进精神,以“示范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为荣誉契机,做好新时代基层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准确把握“三个便于”工作原则、“三个服务”功能定位,努力推进人民法庭工作更加符合时代要求、人民期盼和司法规律,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上作出更大贡献。(贺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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