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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南法院:老人无人赡养起纠纷 法官真情调解续亲情

发布时间:2023-03-23 11:27:47 来源:中国报道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作为儿女都应该尽到赡养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因不赡养老人引发的家庭矛盾比比皆是。日前,商南县人民法院试马法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本该安享晚年的老人无奈将自己含辛茹苦抚养长大的两个儿子诉至法庭。

原告朋某云今年79岁,膝下有两子一女,长子陈某德,次子陈某胜,女儿已经去世,按照农村习俗,朋某云与陈某德、陈某胜已经分家,且已经分开居住生活。因朋某云年迈,身边急需有人照料,但两个儿子因赡养的问题产生分歧,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朋某云即将陷入孤苦伶仃、无人赡养的困境。朋某云遂将两个儿子诉至本院,请求法院为其主持公道。

试马法庭受理该案后,因了解到朋某云的长子陈某即将外出务工,为保障亲情和睦、维护家庭和谐,承办法官综合考虑法律角度和社会效果,将法律责任、父母恩情、家庭和谐、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观融入到调解工作中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以法,最终朋某云的两个儿子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对自己不赡养老人的行为感到深深自责。三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德、陈某胜将母亲轮流接至家中各赡养六个月并共同承担医疗费和负责照料的义务。(罗俊、黄娟)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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