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张洪法庭多次组织调解,今天我们之间这个事情总算解决了,以后咱们的关系还像以前一样好!”近日,旬邑法院张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4月的一天当事人张某强驾驶的某牌轮式联合收割机,沿旬邑县张洪镇庆丰村内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肇事点与相对方向的郝某驾驶的某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当事人郝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郝某先后在多家医院进行了住院治疗,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此次交通事故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当事人为同等责任。该事故发生后由于当事人郝某住院花费数额较大,双方当事人也因为赔偿问题私下交涉一直未能达成共识遂提起诉讼。
受理此案件后,法官及时了解双方诉求,组织来法庭进行 “背对背”调解,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理的方式取得了双方的共同理解,最终在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的情况下顺利达成了这次的调解协议,此次调解减轻了被告的偿还压力,也保障了原告的费用得以落实。
张洪法庭一直坚持调解工作,调解协议是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系双方合意也更能让当事人接受,调解有着其独特的司法救济价值,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解决了纠纷,化解了矛盾也温暖了人心。(张文静)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