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洛南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该县巡检镇张湾村,经过现场查看、逐一核对后,对拍卖成交的资产进行交付。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南县支行与被执行人洛南县某某金矿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洛南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选厂、设备以及工业用地,随后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经过两次拍卖均流拍,第三人洛南县华奕矿产品有限公司自愿以流拍价购买该资产,购买价款1881000元已打入洛南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
由于被执行人不配合,一直未能实体交付。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洛南法院决定对拍卖物进行强制交付,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仔细对拍卖标的物逐一核对登记造册,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历时三小时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完成交付。(王渭娜)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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