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刘蕾 报道) 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示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筛选了全省近两年来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中的10件典型案例予以公开发布。这些案例涵盖了日常消费买卖、教育培训服务、商品房买卖、网络购物、产品责任等常见消费纠纷及消费诈骗犯罪案件。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只是这两年来陕西省法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一个缩影。随着社会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面临更多新情况、新问题,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陕西省法院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适时发布新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案例指引作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附:陕西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案例目录
案例一:
电暖宝爆裂烫伤婴儿,销售者负有先行赔付义务——王某诉某电器商行等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例二:
商品房消费者生存权优先保护,可排除其他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邹某等诉某建筑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
案例三:
电动车故障经维修仍不能消除,消费者请求退车退款应予支持——王某诉某电动车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四:
培训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预付费用应予退还——张某诉某教育培训学校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案例五:
个人信用卡逾期罚息过高,可依法予以调整——某银行诉姬某信用卡纠纷案。
案例六:
二手车销售平台隐瞒车辆泡水事故,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赵某诉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例七:
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减轻其责任部分无效——张某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案例八:
销售鹿茸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承担十倍赔偿责任——王某诉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案例九:
家装推拉窗长期存在异味,经营者不能证明产品合格的,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谢某诉龚某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
案例十:
以“购物全返”诈骗老年人,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王某诈骗犯罪案。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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