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山阳法院户塬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何某当庭履行还款义务,向原告惠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1万元。
原、被告系家人介绍相亲认识,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期间,被告何某以本人、家人、亲戚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5.7万元,并约定利息。后两人未能走到一起,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被告两次共向原告偿还7000元,剩余部分原告多次催要未果,2023年2月原告向山阳县人民法院户塬法庭起诉,要求被告何某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1.1万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认为原告催款方式对自己的名誉权构成侮辱,原告亦认为自己受到何某欺骗,双方情绪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持状态。承办法官认为双方矛盾激化主要是因为情感因素,要成功调解纠纷,首先要解开双方情感死结。于是,法官与原告进惠某行深度沟通,告知其应当以正确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引导其正确看待相亲失利,主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去继续追求人生幸福,同时,向被告释明借款人负有的法律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不利后果。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主动向被告为其过激催要方式道歉,被告亦谅解原告的行为,当庭履行还款义务。(王鹏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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