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县人民法院印发《山阳县人民法院关于为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推动山阳法院在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中担当作为。
《意见》强调,要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开展“三个年”活动的使命担当。要紧紧聚焦为推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山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目标,深刻认识省市县关于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部署的重要意义,按照省市县要求,精准服务高质量项目建设,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锻造过硬作风能力,切实增强司法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的使命担当。
《意见》要求,要强化司法职能,精准服务高质量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涉高质量项目诉讼案件办理机制,依法妥善审理涉高质量项目民商事纠纷案件,促进项目结构优化;全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着力深化诉源治理,不断推进涉高质量项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决为高质量项目建设提高安全稳定的环境。
《意见》要求,要严格公正司法,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建设亲清有度的司法服务环境,巩固拓展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建立完善沟通互动、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送法进企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劳动争议类纠纷案件,不断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领域风险,加强破产审判,持续强化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犯罪“零容忍”;加快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发挥司法裁判、典型案例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功能,增强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契约意识和规则意识。
《意见》强调,要全面从严治院,努力锻造过硬作风能力。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坚持在实践实战中提升司法能力,不断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韩肇忠)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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