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中国报道讯(记者 胡欣)12月5日上午,中共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陕西省文化厅副厅长唐利如介绍“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唐利如介绍,2016年3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印发后,陕西经深入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逐级研究审定,2017年9月2日,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5号)。明确了陕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原则、目标、任务和路径,确定了文化市场管理的定位、方向和举措,是推动陕西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纲领性指导文件。主要有以下改革举措和亮点:
一是明确改革目标。提出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二是厘清适用范围。明确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权,推进统一执法;同时,首次将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纳入执法范围。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综合执法标准规范,加强队容风纪管理,探索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全面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完善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流程,加强执法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实施业务技能训练考核大纲和中西部地区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
四是完善领导体制。为解决领导体制上下不一致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在省级层面由省文改领导小组协调全省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省文改办负责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文化厅负责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统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市、县要充实完善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五是规范设置机构。对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予以了明确,并提出全省范围内,统一规范综合执法机构名称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设区市整合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人、财、物等均由市级统一管理,实现“同城一支队伍”。县级要确保有专门执法力量、专业执法人员从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通过法定程序委托乡镇政府行使部分文化市场执法权。
六是加大执法保障。综合各地地理特征、人口分布、市场总量、执法任务等因素,统筹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需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解决办公用房和执法用房,购置执法车辆。
七是完善信用体系。探索实施文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文化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落实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八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在省、市、县三级建立“12318文化市场信息监管中心”。采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责任编辑:聂茵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