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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山阳法院:彩礼返还起争执 法官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3-02-28 15:19:44 来源:中国报道

2月23日,山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成功审结一起涉及返还彩礼的离婚纠纷案件,被告人贺某并当场返还彩礼2.3万元。

原告胡某与被告贺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2012年2月举办婚礼,同年4月登记结婚并开始共同生活。一起生活不到半个月后,被告就外出打工,双方分居至今。分居期间,原、被告互不联系、互不往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胡某于2023年2月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贺某离婚,并要求贺某返还彩礼8万元。被告认为其与原告胡某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同意离婚请求,但辩称原告给其彩礼5.6万元,结婚时购买嫁妆花费2.8万元,愿意退还彩礼1万元。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未生育子女,无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并再次与原、被告进行了沟通、劝解,但原告胡某坚持要求离婚。被告贺某亦表示二人无和好可能,同意离婚,但就彩礼退还多少存在分歧。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阐明与彩礼相关的法律规定,从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分析,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并结合彩礼所具有社会特征及当地的社会风俗习惯等因素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自愿放弃嫁妆、并当场返还胡某彩礼2.3万元,双方纠纷得到了化解。(潘春锋、张娜)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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