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被判公开赔礼道歉的案件。
广州某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文章带有侮辱性文字,对西安某公司的名誉权造成了侵害,法院判决广州某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不少于100字的道歉声明并支付各项费用共计6000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义务,西安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引导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履行义务,对侵犯其他企业名誉权的行为诚恳道歉。同时,要通过合法手段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后该公司主动支付了各项费用,并自费在《三秦都市报》上发布致歉声明,案件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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