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到2025年,咸阳市森林覆盖率将达到40.4%以上,森林质量持续提升,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全面增强。到2035 年,林业生态建设“由绿向美”转变,实现山青、天蓝、水净、景美,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咸阳位于陕西省八百里秦川腹地,渭水穿南,嵕山亘北,是秦汉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历史人文深远宏阔。走进新时代,咸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扎实推进林长制为抓手,全面强化各级党政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努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预计到 2025 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 40.4%以上,森林质量持续提升,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全面增强。到2035 年,林业生态建设“由绿向美”转变,实现山青、天蓝、水净、景美,为推动咸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
自2018年起,咸阳市旬邑县在全省探索推行林长制,建立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镇、村三级林长制,形成了联防联治、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机制。2021年,咸阳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全覆盖,全市共设立各级林长3724个,落实基层护林员3110名,通过构建完备的林长组织、源头管理、制度保障、责任考核、信息化管理等五大体系,建立了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压实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各级党政领导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兴林护林积极性充分调动,实现了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根本转变。2021年,全国关注森林活动工作交流座谈会在咸阳成功召开,2022年,咸阳市获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近年来,全市实现一般性森林火灾零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零传入、重大生态破坏事件零发生。
近年来,咸阳市加快推进“北部山地森林化、中部旱塬果林化、南部平原园林化”绿化战略,以三北防护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森林乡村建设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等为抓手,大力开展国土增绿行动。全市年均完成营造林5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8.81%,活立木蓄积量1452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到39.69%。
在资源保护与管理中,咸阳市创新推行“林长+”模式,建立了“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和“林长+警长”的森林资源保护协作机制,为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通过广泛应用遥感、GIS等技术手段,常态化开展林草湿综合监测、林地变更调查,实行资源数据动态调整,全面实现了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构建了“一套数据”评价体系,资源保护与开发矛盾等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扎实推进“增绿、护绿”的同时,咸阳市坚持产业“活绿”统筹发力,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坚持做好“绿色经济”文章。全市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67个,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涉林产业,年产值1.23亿元。2021年3月,咸阳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启动林业碳汇交易试点,首张林业碳票正式颁发并完成交易,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了新路径。(供稿︱咸阳市林业局)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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