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长安区法院执行局杨宝健法官团队冒着风雪,高效执结了四起案件。其中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当天履行完毕,另外三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在银行扣款的次日早上便办理好了领款手续,四起案件成功执行完毕,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11月29日,寒潮袭来,气温急剧下降,寒风呼啸裹挟着落叶,鹅毛大雪飘然落下,走在路上仿佛进入了冰窖,杨宝健法官一行踏上了执行之路,他们先后前往郭杜街道和五星街道的秦农银行,依法扣划了三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涉案村委会名下的银行账户。
随后,杨宝健一行赶往五台街道某村处理一起矛盾十分尖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1998年,卢某与赵某欲合买一辆三轮车,两人试车时未对车辆进行检查,试车过程中因转弯未减速行驶且后轮泄气导致翻车。后经鉴定,驾驶人卢某为八级伤残,而乘车人赵某轻伤无碍,两人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卢某遂诉至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应承担主要责任,而赵某对卢某违反操作规程未加制止,应承担次要责任,故判决赵某赔偿卢某5065.71元,但赵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努力,被执行人赵某履行了部分赔偿款,剩余3000余元未给付。后由于赵某患病致使家庭经济状况困难,且其名下银行账户无存款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案终结执行程序。
如今申请人卢某申请恢复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赵某履行剩余赔偿义务。法官数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未果,由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积怨已久,沟通中,被执行人赵某从家中出来,看见申请人卢某情绪便十分激动,剑拔弩张的气氛一触即发,为了不让双方矛盾升级,法官快速将两人分开,分头劝说。考虑到赵某的身体状况,法官先安抚赵某让其回家,由赵某的妻子和儿子出面与卢某协商。
被执行人赵某的儿子感受到杨法官考虑其父身体不适的良苦用心,他和申请人卢某也有意化解多年的矛盾纠纷。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共识,赵某的儿子现场将2000元的赔偿给付卢某,卢某也作出了让步,主动放弃剩余案款的赔偿,此案正式划上圆满的句号。
执行是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长安区法院始终践行善意文明的执法理念,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身体和心理状态,针对不同的情况因案制宜、情理并重,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互谅互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林升春)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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