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在医美领域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11月25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布了消费“十不要”要求。
1.不要盲从、跟风、攀比,轻信隐瞒风险、夸大效果、保证性承诺的宣传;2.不要在酒店、宾馆、居民楼等生活美容场所接受医美服务;3.不要盲目选择医疗美容项目,事前应清楚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4.不要使用来源不明,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5.不要在不明码标价、价格不透明或有虚构原价、虚假折价、低标高结等行为的医疗美容机构消费;6.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平台、朋友圈、代购等医疗美容消费信息;7.不要相信伪装成介绍健康、养生、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的变相医疗美容广告;8.不要接受未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或医疗教育、科研相关职称的人宣称为“医生”“医学专家”等所谓医学专业人士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 9.不要接受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 10.不要轻易相信医疗美容机构口头承诺,一定要达成书面服务协议,注明服务内容、产品信息、权利义务等要素。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医疗美容具有一定风险性。接受服务前,您一定要慎重考虑、三思而行。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留存好相关证据,第一时间通过12345/12315等平台或向当地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陕西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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