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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法院坚决向家暴说“不” 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发布时间:2022-11-17 11:15:2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公开数据显示,约30%的中国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201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表明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对遏制家庭暴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日,横山区法院对一起离婚案件中涉家暴的当事人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2022年9月13日案件当事人王某某(女)与白某某(男)系夫妻关系,双方离婚纠纷案件正在审理中,申请人王某某提出申请称,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王某某多次殴打自己,致身体多处受伤,不敢与被申请人继续共同生活。王某某已不能忍受并非常担忧自己的人身安全,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审查认为,王某某提交的申请书、报警记录,可证明王某某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王某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并据此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白某某对申请人王某某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被申请人白某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张某。如白某某违反上述禁令,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民法院通过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同时也是用司法手段向全社会宣示,国家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维护和平、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李淑英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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