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安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张亮收到了一面题有“真心为民办事 倾心替民解忧”的锦旗,当事人苏某对法官的公正审判和辛勤付出一再表示感谢。
原告苏某与被告李某于2021年2月22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告苏某当即向被告李某支付了50000元作为定金。但是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一次性偿还贷款的申请,也没有办理完毕注销抵押登记,且经原告催告后一直不曾履行,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定金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本案虽然事实较为明晰,但原、被告均认为对方存在过错,双方互相指责,对立情绪十分严重,法官从双方提交的证据入手,认真梳理争议焦点,细致分析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及陈述,耐心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释明法律关系,平等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最终,查明事实情况后,被告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时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依法不属于被告个人责任,但被告在收到原告的催告函后依旧未办理注销手续,存在一定的过错,酌情应当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因此,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定金及支付原告违约金共计10万元。
锦旗无声,却承载了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办案的肯定与认可,当然也是对每一名法官的鼓励和鞭策。接下来,长安区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处理案件,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林升春)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