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一心为民、高效办案的工作作风表示了感谢和称赞。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杨某在小区倒车,不小心将原告张某停放的车剐蹭,经多次协商无果,双方矛盾升级,张某遂向旬邑法院起诉。法官了解了案件事实,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相交的朋友,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多次联系杨某,耐心的释明法理,通过法官不懈努力,终于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当庭履行车辆维修款并承担了诉讼费。至此这起纠纷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之下成功了结,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该案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了朋友间的矛盾,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通过法官耐心的疏解,原被告主动交流,重新赢得了友谊。
办理案件中,部分当事人系朋友、邻里等关系,发生纠纷后双方为争一口气,互不相让,僵持不下,彼此都想解决矛盾却又难以启齿,承办法官总是能够抓住主要矛盾以情感人,采取对话调解、互谅调解,切实体现了高效便民、司法为民的理念,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旬邑法院 王文萃 刘宇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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