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山阳法院中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追讨违规冒领养老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被告张某当庭返还冒领的养老金4907.6元。
张某的父亲系山阳县某单位退休职工,于2022年1月离世,张某未主动向山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以下简称 “县养老经办中心”)报告情况,县养老经办中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照常发放了一个月的养老金4907.6元。后县养老经办中心工作人员知悉情况,多次与张某联系,协商返还该笔资金未果,随即向本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对冒领4907.6元养老金的事实无异议,但辩称该资金已用于看病花销,无力返还。承办法官在庭审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耐心向张某析法释疑,最终张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之处,当庭主动返还冒领取的养老金4907.6元。(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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