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杨某及其母亲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旬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表达对案件承办法官真挚的谢意。
杨某系旬邑县城关街道某村的村民,自出生户口即登记在该村,在该村分有人口承包地,后虽结婚却并未将户口迁出该村,亦未在嫁入地享有村民待遇。后该村组多次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项却未向杨某分配,村委会主张村民会议决定不向出嫁女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杨某与村委会多次协商未果,因此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被告村委会的村书记电话联系,询问调解意愿及案件基本情况,考虑到被告村委会调解意愿不强,也不愿向原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法官便决定结束诉前调解程序,随即安排开庭时间,制作受理、应诉手续并送达给原、被告双方。从送达、开庭到宣判,被告村委会始终不愿到庭,本案依法缺席审判,随后法官前往该村送达判决书,并在宣判后就判决理由及依据简单进行阐明,尽管基层村集体意思自治,但村民会议决议不可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不向出嫁女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剥夺了村民权利,不合规亦不合法,理当予以纠正,也希望此案能够以小见大、以一见百,更好地维护每一位群众的合法权益。
锦旗是认可,是鼓励,更是鞭策。今后,旬邑法院将持续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以“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为抓手,走近群众,服务人民,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旬邑法院 房梦婷)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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