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原县人民法院嵯峨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邻里间因耕地界畔引发的纠纷,在法官与村干部多次配合与积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冰释前嫌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妥善的化解了冲突纠纷。
原告何某与被告王某系同村村民,双方责任田相邻,因被告王某责任田地畔围墙倒塌危害到原告何某家房屋围墙事由,原告何某将被告王某诉至三原县人民法院,请求被告赔偿损失费合计13000多元。
三原法院嵯峨人民法庭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张猛积极联系被告王某,深入王某所在的村组展开调查,找到何某向其送达诉讼相关的材料,通知双方到庭调解,并向村组群众了解案件情况。双方到庭后态度坚决,原告对被告的不配合很不满意,要求被告按照诉状的请求赔偿13000多元,而被告王某则认为何某家围墙占用了他家的承包地也有责任,双方达不成协议,王某只愿意赔偿2000—3000元。承办法官用通俗的语言向被告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进一步向双方告知利弊,进行法理分析,最终在法官及村干部的调解下,原、被告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被告赔偿原告房屋损失费合计8000元,原告主动撤回起诉,案件得到顺利终结。(三原法院 赵鹏辉)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