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三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立即履行调解内容,有效化解双方之间矛盾。
被告李某通过井某、刘某做担保于2017年4月向原告雷某提出借原告10000元急用,李某向原告雷某出具借据一张,并注明井某、刘某担保。后该笔后借款到期后,被告找各种借口推诿不予归还,原告遂将被告李某、担保人井某、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该款。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件后,迅速联系被告,被告井某接到诉讼状后,立即向法官表示,另一被告李某是其表弟,该款李某已经使用,李某也不知去向,自己愿意去找其姑姑,姑父(李某之父母),商榷此事,法院随即向原告转达了被告调解意愿,被告方愿意以和谐方式解决纠纷为宜。双方均同意人民法院就此事进行调解,法院及时告知双方法院调解方式以及相关事项,原被告双方对法院调解表示同意,2022年9月11日一大早,在法官值班期间,该案被告井某带来10000元来到法庭,承办法官立即通知原告,通过法院,当场支付案件款,该案通过调解圆满结案。(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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