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该案件稳妥调解并实际履行。
2021年7月,原告杨凌某物联公司与被告杨凌某农业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自己的仓库出租给被告使用,租赁期限为3年,但是被告仅支付了原告第一个季度的租赁费及保证金,其他费用没有缴纳,故原告诉至法院。
但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提起反诉请求,称原告交付的仓库存在瑕疵导致被告无法正常使用,并且提出原告保管仓库期间发生火灾导致被告公司价值160万元的货物烧毁,给被告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遂案件开庭时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庭审结束后,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涉案仓库进行现场勘验和货物清点。在查明了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给双方当事人耐心讲明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责任划分以及各自存在的过错。
经过多番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听取了法官的劝解,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成功调解。随即,原被告均按调解书规定内容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同时,涉案企业专程为承办法官送来了锦旗,感谢杨陵区法院为企业保驾护航。(李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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