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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法院:以行动践初心 以实干担使命(十八)

发布时间:2022-09-13 10:54:35 来源:中国报道

近年来,咸阳两级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竭尽所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意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系列实践活动,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渭城法院:履职尽责促公正 司法为民暖人心

近日,渭城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干警雷秦川、周航及人民调解员魏小强、李小红,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赴当事人家中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并最终调解成功。

原告李某诉被告王某的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李某坚决要求被告从涉案房屋搬离,由于双方矛盾纠纷较大,当事人情绪激动,曾多次报警处理,无奈之下原告李某诉至法院。我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受理该案件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及时排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经过我院干警及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被告王某同意从原告李某处搬离,至此本案圆满结束。

兴平法院:法官调解促和谐 十起案件一朝结

9月6日,兴平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田文峰、法官王瑞芬高效公正调解了某纸业有限公司诉咸阳地区多家商品经营者十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和赞扬。

某纸业有限公司诉咸阳地区多家商品经营者十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涉案人数较多、地域分布广、证据认定困难。田文峰庭长、王瑞芬法官反复查阅案卷材料,认为调解结案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法官积极采取“背靠背”调解,“面对面”协商,并就侵权行为构成、法律后果等向原被告详细释明解读。结合当事人的诉求,提出合理可行的调解建议,经过连续九个小时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现场签署调解协议,履行了案款。十起案件高效化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彬州法院:司法护果农 送法助果业

9月8日,彬州法院北极法庭员额法官、驻北极镇文家坡村法务支书文娟前往彬州市北极镇文家坡村,就农产品销售合同订立须知以及常见风险规避进行现场普法。告诉广大果农朋友:第一,货款尽量当场付清;第二,合同主体必须明确;第三,明确货物的数量和价格;第四、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第五,关于管辖地的约定。

北极法庭所辖乡镇是全市果品种植的重镇,也是买卖、仓储、运输、劳务等果业链纠纷群发高发区域。彬州法院将法治融入涉果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创新出了一系列特色工作方法。2022年4月成立了果业巡回法庭,其主要职责是受理与苹果产业有关的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劳务合同、仓储合同等一系列与苹果产业链相关的纠纷。

为更好地保障大局、服务三农,彬州法院果业巡回法庭将继续发扬马锡五审判精神,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增强果农法治意识,全力护农、助农、惠农,促进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为果农生产生活保驾护航。

武功法院:法官现场勘验 让司法公正“看得见”

为精准界定鉴定范围并查明案情,近日,武功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同鉴定人员深入案涉财产所在现场,现场鉴定财产受损情况,力求快速、有效、客观、公正的化解纠纷,为下一步案件审理及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勘验现场,承办法官仔细查看现场情况,详细询问双方当事人具体情况,共同协商提出解决方案。经过三天的现场勘验和实地调查,承办法官对案件有了更充分的认识,双方当事人也为法官细心勘验、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称赞不已,均表示相信法院一定能够作出公正的裁判。

长期以来,武功法院借鉴“马锡五”审判方式精神,重勘察、多走访,注重能动司法,通过实地勘验、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乾县法院:彩礼返还引纠纷 诉前调解化矛盾

9月8日,乾县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22年8月,原告史某与被告吴某举行了订婚仪式,原告史某向被告吴某一次性交付订婚彩礼125100元。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双方产生矛盾,被告明确表示不愿意与原告继续保持恋爱关系,且坚决不同意结婚。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125100元,但被告拒绝返还。在索要彩礼过程中,原告父亲多次去被告家大吵大骂并围堵被告父母,引起双方家庭矛盾激化。在私下协商未果后,原告诉至本院。

诉前调解团队接到案件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采用“背对背”式劝导,在双方情绪稳定后,又组织展开“面对面”式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心平气和、换位思考,最终消除了两个家庭的对立情绪,双方就返还彩礼事宜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吴某当场返还原告史某彩礼125100元,原告父亲向被告父母当面道歉并书写保证。

泾阳法院:常态化推行“不见面庭审”

8月30日下午14时,泾干法庭开庭审理何某诉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长景花蓉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巧用“信息化+审判”模式,通过互联网法庭顺利审结。在庭审前,办案法官先登录庭审系统输入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庭审信息通过链接形式发送到当事人手机上,当事人根据提示输入信息登录即可进入网上庭审系统页面参与庭审,操作快捷、便利。

双方当事人在视频里对法庭这一“不见面庭审”的做法大为称赞。“疫情期间不能出门,这案件也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间才能了结,没想到法庭采用线上办案的方式,让我在家就把问题解决了。”原告何某在庭审后向法官表达了谢意。

三原法院:好友借车出事故 法院调解止纷争

三原法院陵前法庭经过耐心劝导,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好友之间出借车辆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原告吴某与被告王某某系好友,2019年4月,被告王某某向吴某借小型轿车临时使用,后被告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单方事故,造成原告车辆损失20000元。被告未支付该车损失,原告支付并取走车辆,事后王某某向原告吴某出具欠据一张。后原被告因索要该笔费用发生争执,原告遂来法院诉讼,追偿该款。

经法官了解,双方对该案分歧不大,双方矛盾也不大,遂迅速联系原告,向原告转达了被告调解意愿,被告方愿意以和谐方式解决纠纷为宜。双方均同意法院就此事进行调解,法官及时告知双方调解方式以及相关事项,双方对法院调解表示同意,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终达成一致意见,该案被告王某某一次性给付原告吴某车辆损失修理费用2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该案通过调解圆满结案。(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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