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持续加速开展诉前鉴定工作,积极探索诉前化解纠矛盾纠纷新路径,发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并行优势,采取以鉴定促调解模式,将调解贯穿于鉴定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新模式。
一是与诉前调解相结合,有利于当事人在诉前提前预判诉讼风险,对纠纷有更晰的认识,减少矛盾对抗性,增加调解可能,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司法确认或申请出具调解书,减少诉累。
二是诉前鉴定效力及于诉中,省去了诉讼司法委托鉴定的程序,有利于当事人尽早明确诉讼请求,明晰双方争议焦点,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判效率。
三原法院立案庭加速开展诉前鉴定工作,并严格按照委托鉴定程序,由院监察室全程监督摇号选定鉴定机构全过程,使司法鉴定这一环节更加透明、更具公信力。该院现已成功开展诉前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案件3件,在办2件,使得案件无需进入诉讼程序便可化解,为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助力,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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