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西安法院在司法便民利民上不断加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痛点堵点,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化纠纷、解难题。
新城区法院:“法官+调解员”齐发力跑出调解“加速度”
近日,在“法官+调解员”入驻调解室的模式下,新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商铺租赁纠纷。
9月1日,原告以承租人未付清租金为由将被告诉至法院。经审查证据后发现,原告将其承租的商铺转租给被告,担心所有权人某公司不同意交付转租,于是原被告双方虚拟了低于买卖租金的合同交商铺所有权人备案,但就转租商铺买卖价格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尚欠租金,被告亦坚决否认尚欠租金。
基于该案情况,法官赵惠玲和特邀调解员曹睿哲共同向原告宣讲举证责任的分担及没有证据的诉讼风险,讲解签订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注意事项,解答当事人的各种疑惑,当事人对法官和调解员的解答分析表示信服,原告当场决定撤诉并签署了撤诉申请书。
蓝田县法院:公开听证促执行多方联动保民生
2022年8月30日下午,由蓝田县法院执行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在该村村委会会议室公开进行听证,最终该案在各方见证下,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2018年鹿某为该村委会的办公场地修建工程提供沙子等材料,村委会当时因财务紧张,没有及时支付货款,但向鹿某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村委会欠鹿某货款7000元。后鹿某多次要求村委会还款,但村委会一直置之不理,无奈鹿某将村委会诉至法院,经蓝田县法院依法判决后,村委会仍不履行义务,鹿某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
经调查了解,鹿某为本村村民,已经67岁,没有了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急需本案案款生活。因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小,涉案数额较少,执行干警本着司法为民、化解矛盾的原则,决定召开座谈听证会以彻底解决纠纷。会上,法官和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多方面给当事人双方释法明理,答疑解惑,最终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矛盾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阎良区法院:入户回访缓刑人员暖心帮教促进改造
为进一步了解缓刑服刑人员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加强判后跟踪与监督管理,促进其教育矫正,9月2日上午,阎良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阮建锋对张某进行回访帮教。
2020年,被告人张某谎称可以帮忙找人托关系承揽工程,以请客送礼等名义先后诈骗被害人近8万余元,并用于日常开销。案发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悔罪态度诚恳,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结合司法局对张某的调查评估意见,对张某宣告了缓刑。
回访中,法官到张某家中,了解其在缓刑考验期间的工作生活状态、思想动态和缓刑执行情况,以及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学习法律知识,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努力改过自新,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尽早回归社会,走向新生。同时,法官还向张某释明了相关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发放了预防养老诈骗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手册、宣传物品。
张某表示,此次回访不仅让他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同时也一定会珍惜缓刑机会,认真接受社区矫正,主动回馈社会。
临潼区法院:视频连线“微调解”化解农民工“烦薪”事
“活儿早就干完了,下苦钱至今没结清。”“说好过年前就给,现在又快一年年底了还推诿。”寥寥数语却道出农民工讨薪之路的辛酸与艰难。近日,四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分流至临潼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次日上午,调解员即通过微信视频连线成功化解矛盾纠纷,使得农民工讨薪困境得到破解,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王某、雷某等4人在温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詹某)承包的某工程工地打工,竣工后,詹某以工程款未到账为由,向王某等人各出具一份欠条。后经多次催要,詹某却一拖再拖。
收到案件后,调解员及时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得知其因疫情管控近期内不能到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利用微信进行沟通调解。调解中,就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调解员经过反复多次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最终詹某表示愿意按期足额支付王某等人劳务工资,该系列案件快速调解结案。(西安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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