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宣判一起诈骗案件,两女子号称能办十余所小学的入学手续,先后从18名家长手中骗取57万元,分别获刑五年又五个月、三年又三个月。
被告人白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可帮学生办理幼升小信息,被告人王某看见此信息后觉得这是条“生财之道”,便主动联系白某,白某谎称其确有能力办理,两人一拍即合,由王某联系生源,白某操作入学之事。
王某通过亲戚朋友介绍陆续收取了18名家长的费用共计57.2万元人民币,从中抽取8.1万元中介酬劳后将其余49.1万元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及现金的方式交于白某“操作”升学事宜。
白某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办理升学事宜,也未联系任何人办理此事,将王某交来的钱直接用于个人还账及挥霍。其间,王某已了解到白某无能力办理入学,仍继续向来咨询的学生家长介绍办理升学事宜并收取费用。直到开学前,办理升学的家长一直未收到入学通知书,遂找到王某要求退款,王某这才与白某商量退款之事,两人合计后退还给家长共计25.7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鉴于二被告人均能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五年又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被告人白某向未获完全退赔的被害人继续退赔损失31.1万元。(长安区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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