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琳自1985年从学校毕业后就来到长安区法院,从事司法工作至今已有近四十年时间,一辈子的坚守,一生的奉献。从一名书记员做起,他不断成长、经历磨练,最终成为了一名工作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赢得同事和群众一致认可的优秀法官,多次获评先进工作者、廉政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审判长。
学习始终是一件终身大事
“干这个工作,一辈子都要学习!”倪琳说道。刚开始进入法院工作的时候,他对这份工作并不是十分热爱,且由于对司法工作的不熟悉,经常感觉到压力很大,但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他也切身感受到了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应具有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
倪琳深知从事审判工作必须精通法律、熟知法条和审判程序,所以从进入法院的那一刻起,便从零经验开始一步一步地积累,在一个又一个的案件中努力学习,认真钻研,深入了解如何办案、如何化解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力求学懂弄通。通过不断地学习历练,不断地成长,由不熟悉到游刃有余,他最终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每年都能超额完成审判任务,办案总数都名列全院前列。
他一直坚定地认为:在司法工作中,学习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无论是最开始懵懂地踏入法院的大门时,还是已经在法院深耕多年,学习始终是一件终身大事,社会在发展,法条也在不断更迭,现有的知识不足以支撑去解决新时代的问题,所以需要不断地学习、汲取经验,只有提升了自己的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药到病除”不是说说而已
“办案如同治病,把案子办好,就如同医生把人身体的病给治好一样。”他强调,办案应当注重质量而非数量,法院不是工厂,不能像流水线一样处理所有案件,每位当事人的诉求不一样,解决方式当然也不能一样,就像医生治病救人需对症下药,法官办案也得找准矛盾点。倪琳法官曾审理过这样一起离婚案件,男方一味地认为婚姻关系破裂是女方的问题,从不曾反思自身,态度恶劣且当庭威胁法官及女方,倪琳法官并没有因此而简单地判决离婚了事,而是耐心地给男方分析婚姻的意义,让其意识到两人感情破裂的原因,从根本上化解了男方的怨愤。
在倪琳法官心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官是解决群众困难和纠纷的人,不能将自身凌驾于人民之上,要有一颗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公仆心,对待当事人要如同对待自己的朋友一样。当遇到负债长期外逃的当事人,他主动承担起照顾其幼女的责任,带回家中让妻子帮忙照顾了两个多月,直到双方当事人和解;在法院门前遇到离家出走的少女,他与同事驱车十几公里送其回家,帮助女孩与父母解开心结;还有山区送杏的老人、异地追款的农民、伤残的孩子,他总是那么及时、那么贴心地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在案件中平衡各方矛盾,直至群众再无后顾之忧,做到了真正的“药到病除”。
以身作则,提升工作主动性
身先足以率人,律己足以服人。倪琳法官说:“作为庭长,不仅业务能力要强可以服务于人民,更要有领导能力去带好团队,以身作则就是最好的教育。”因此在工作中,不管是庭上还是院上,只要有难办的案子、难解决的问题,他总是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对他来说,天大的事情也不怕,无非就是多受些麻烦、多花点时间、多费些心思,但是最终却能捍卫法律、捍卫公平正义,更重要的是守护了人民群众的幸福。
对于部门和团队其他成员,他总是给予足够的支持,并鼓励大家勤加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带着大家一起研讨案件,共同提高审判质效。在他的带领下,所在部门极具凝聚力,工作秩序良好、办公氛围和谐,各项工作都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每年办案总数均位列法院前三名,部门的其他同志也连年被评为办案标兵。
法院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处在其中的每一个人都需要学会互相尊重,当所有人在这个集体中找到归属感后,便更有利于提升法院的凝聚力,促进法院各方面的工作稳步开展。
活到老学到老,工作中要戒骄戒躁,善于学习他人优秀的办案手法,借鉴成功的办案经验,做到融会贯通、化为己用,时时不忘学习,时时都要学习,稳扎稳打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
法官要具有正义感,懂得既知法理、又懂情理,要具备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贴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以真诚的态度去对待群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官惩恶扬善的决心,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真正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长安区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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