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阳两级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竭尽所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意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系列实践活动,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渭城法院:重拳出击 执结一起多年积案
近日,渭城法院执行局干警严格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对一起涉案标的大、矛盾突出的“长期疑难案件”进行现场强制执行。
当日,执行局周亚萍法官带队前往泾阳某处,对现场进行了管制,仔细勘察现场,高效控制了涉案财产。同时,在约谈被执行公司负责人过程中,其依然存在侥幸心理,企图以各种借口逃避法院执行,周亚萍法官一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释法明理,指出其违法事实,并告知其如抗拒、逃避法院执行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一方面安排干警现场做好采取强力措施的准备。经过八个多小时的努力,被执行人当天就将40万元案件款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其余涉案款项已采用以物抵债方式,对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至此,一起历时五年之久的执行案件画上了句号,渭城法院切实维护好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了执行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兴平法院:协助兄弟法院执行 破解异地执行难题
8月23日上午,兴平法院执行局选派精干力量,积极协助河南省伊川法院对被执行人田某某名下房产查封,合力攻坚执行难问题,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河南省伊川法院在办理万某某申请执行田某某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网络查询获知,田某某在兴平市某小区有住房一套,决定依法查封,请求兴平法院协助执行。兴平法院执行局坚持“一盘棋”理念,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协助执行。执行指挥中心主任王琪坦诚热情、富于协作精神,带领伊川法院执行干警顺利找到被执行人田某某名下的房产。两地执行干警密切配合,排除干扰,同其亲属谈话交流,告知房产查封的法律依据、被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为房产评估、拍卖等提供有利条件,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伊川法院执行干警对兴平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协助配合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对执行干警敬业精神、大局意识、专业素养和个人能力予以高度评价。
彬州法院:院长深入一线化解矛盾纠纷
为执结一起潜藏矛盾风险的积案,切实将可能因执行案件而引发的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8月24日,彬州法院院长刘宏刚来到义门镇东村进行现场勘查,深入一线化解一起申请人韩某艳与被执行人郭某学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矛盾纠纷一案。
刘宏刚来到现场后,耐心听取了双方矛盾纠纷一案的经过和当事人的诉求后,充分了解了案件具体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明了案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规定。针对双方问题症结,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极大地平复了当事人的情绪,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矛盾纠纷。
长期以来,彬州法院一直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院长深入一线化解矛盾不仅有利于平复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化解纠纷隐患,进一步夯实从源头上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同时也拉近了法院和群众之间的距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群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乾县法院:法官尽心尽责温暖人心 当事人点赞致谢
8月22日,乾县民工甘某女儿从西藏将一面锦旗邮寄至乾县人民法院,并附短信:“尊敬的乾县法院李研法官及所有工作人员:带着对贵院的崇高敬意和无限感激,我代表我的父亲……感谢乾县人民法院,感谢李法官为我父亲讨回血汗钱”。
今年6月,乾县甘某受雇于同村范某到三原某小区住户砌墙、砌地砖等工作。两人约定了砌墙、地砖的人工费。完工后,范某向甘某支付2800元,剩余范某以甘某砌地砖有问题为由2000元一直未付,且双方多次协商未果。8月12日,甘某诉至本院,请求被告支付工钱2000元,并承担其交通费、误工费400元。
案件受理后,多次调解未果。为了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纠纷,承办法官与甘某交谈时,得知其女亦是公职人员,遂与远在西藏上班的甘某女儿取得联系,甘某在承办法官李研及女儿的劝导下,最终与范某达成协议,范某向甘某支付1500元劳务费。
礼泉法院:温情执行暖人心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于2004年按照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开始共同生活,同年育有一子李某甲。后双方因生活琐事矛盾不断,原告张某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某与李某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之子由李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至其18周岁止。
判决生效后,原告张某并未履行,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按照李某提供的线索联络张某未果,亦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至此案件陷入执行不能,法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虽然暂告一段落,但执行干警查找张某下落和财产线索的工作却从未停止,最终与张某取得了联系。张某表示无能力支付抚养费。
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张某,为其宣讲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释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情理法并重的思想工作,李某终于认识到此前的错误,筹钱主动将两年来的抚养费12000元汇入李某的银行账户,并承诺以后会及时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泾阳法院:法官用心协调 被执行人主动清退门面房
8月25日,泾阳法院执行干警笃行不怠,成功执结一起清退门面房案件,以实际办案成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在实处。
泾阳法院在执行某房地产公司与石某合作开发合同仲裁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石某以其与该公司合作承诺没有履行到位而拒不清退门面房,导致该公司项目房无法销售,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接到案件后,泾阳法院执行局杨战武法官先后多次带人现场勘查,了解事情原委并就具体退房事宜约谈双方当事人十余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顺利执行。被执行人石某主动将涉案中心街四间两层临街门面房全部清退并承担了相关费用,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旬邑法院:夜间快速果断出击 离婚纠纷案件圆满落幕
8月21日下午,被执行人毛某将30000元案件款转账至旬邑法院账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终因该院执行干警快速果断执行圆满落幕。
2021年2月23日,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毛某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后因毛某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曹某于2021年4月8日向旬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查:毛某名下无足额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其本人下落不明。后经申请人曹某同意,2021年9月14日,该院依法裁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执行一度因被执行人原因陷入僵局。
“你好,我是曹某,我现在将被执行人毛某挡在镇街道上了,他还开了一辆小轿车,你们能不能尽快上来给我执行。”
2022年8月19日晚8时许,旬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曹某的电话。办案人员将此情况汇报院领导。院领导高度重视该执行案件,组织人员迅速赶往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因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人员要求,承办法官下令将毛某拷上、拘传至法院,同时将其驾驶的小轿车一辆予以强制扣押。经办案人员对毛某耐心细致地讲理说法后,毛某对其违法行为表示悔过,并承诺尽快履行给付义务。最终,毛某按期履行其法定义务,案件圆满执结。(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深度解读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