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写着“高效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塞到长安区法院执行局宋继尚法官手中并说道:“谢谢宋法官为我们的案子费心,我们公司员工的工资终于都发下去了,这个锦旗是我们公司员工的一片心意,请您一定收下!”
原告西安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被告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陕西分公司拖欠押金、快递派送费一直未给付诉至法院,后长安区法院判决被告于10日内退还原告押金并支付快递派送费共计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依旧未履行其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在收到案件后,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又经历了一次疫情,生意不太景气,宋继尚法官立即采取措施对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账户进行冻结,并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在通过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时发现其账户内资金足额,法官便立刻通过执行系统委托杭州当地法院协助依法扣划执行款项共计6.8万余元。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长期以来,长安区法院始终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审执职能,积极为企业涉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快立快执,深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高效执行理念,创新丰富执行手段,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张芸祎)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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