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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天保壳重生!西安中院高效审理全国首例创业板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

发布时间:2022-08-08 15:05:0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今年5月1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陕西法院破产典型案例(2019-2021)》,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该案是全国首例创业板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从深陷债务危机面临退市风险,到破产重整焕发新生,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受理到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共历时88天。

坚瑞沃能公司被大众熟知,源于其全资子公司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由于当年锂电池业务迅速扩张,导致沃特玛公司因经营产生的债务高达240亿元,而坚瑞沃能公司作为沃特玛公司的主债务人和担保人共负有债务约70亿元。

2018年,陕西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还是坚瑞沃能公司的债权人之一,债权金额530余万元。凯瑞达公司与坚瑞沃能公司在沟通偿债方案的过程中,对其生产经营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深知如果能化解债务危机、摆脱债务负担,坚瑞沃能公司存在较大可能恢复正常经营并实现盈利,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

因此,经过充分研讨后,依据破产法中的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于2019年1月7日,向西安中院申请对坚瑞沃能公司进行重整。

破产重整是针对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上的调整,以帮助债务人企业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清算制度的不足,以及防范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一旦进行破产重整,意味着企业要么在完成一系列法定程序后,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解决债务问题,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要么重整失败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届时企业将在法院监督下进行全部财产的处置、分配,实现主体的退出。

2019年9月30日,西安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坚瑞沃能公司重整一案。同时,西安中院积极筹备管理人竞争选任工作,制定相关遴选方案,最终选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坚瑞沃能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作为各利益相关方沟通的枢纽及平衡者,管理人既要监督管理债务人企业,也要保障债权人合法有效债权得到确认,还要听取各方诉求,达到实现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获得高比例清偿、债务人摆脱危机焕发活力、重组方投资优质资产的互利共赢效果。

为使坚瑞沃能公司引入具备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且产业相对契合的重组方,西安中院一方面指导管理人制作重整方案和投资协议,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另一方面指导管理人和坚瑞沃能公司与重组方进行充分沟通,督促相关方履行投资协议,并在资本公积转增、股票过户等事项上给予协助。最终,管理人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坚瑞沃能公司重整案的产业投资人。

重组方的引入不仅要使坚瑞沃能公司获取必要的资金,解决短期财务困境、拓展清偿债务资金来源,使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得到全面优化,还要解决坚瑞沃能公司在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其在根本上增强盈利能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重生。

根据上市公司相应规则,以12月31日为年度财务数据的汇算基准日,一旦该日之前不能完成,重整所获得投资款、重整债务豁免产生损益都不能计入当年,这将导致坚瑞沃能公司被深交所暂停上市,公司复活的难度将大幅增加,很可能导致退市。

2019年12月27日,西安中院主持召开了坚瑞沃能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与出资人组会议。会上,381名出资人中,表决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出资人所代表的表决额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创下了国内出资人投票人数与同意比例的两个新高。同日,经管理人申请,西安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坚瑞沃能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这标志着坚瑞沃能公司重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重整工作由此进入执行阶段。

2020年4月29日,西安中院裁定确认坚瑞沃能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新生的坚瑞沃能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正式更名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过一系列努力,坚瑞沃能公司依法通过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危机,成功保留上市公司主体资源,并在重组方的支持下实现了业绩增长。“重生”使这个涉及7万余名股民及100余家债权人的企业,较重整前市值增长了一倍。

88天“保壳”重生,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竭力压缩办案时限,加大指导力度确保重整计划提前两个月执行完毕,为保壳重生争取了宝贵时间。挽救了陷入财务困境的优质企业,保障了广大债权人权益,最大限度释放了破产审判的制度价值。

坚瑞沃能公司重整案给予了债权人远高于破产清算条件下的清偿率,以法治化、市场化的方式,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企业、中小投资者等各方利益的高度平衡,为民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提供了可借鉴案例。(西安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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