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阳两级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竭尽所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意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系列实践活动,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渭城法院干警深入社区宣讲《人民调解法》
近日,渭城法院空港法庭干警深入空港新城北杜街道空港花园社区,向四十余位人民调解员及村组干部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受到一致好评。
宣讲重点围绕人民调解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人民调解法》的基本内容和贯彻实施、新时代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创新等方面,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的概念、原则和工作指导、保障、程序及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的实践情况等,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宣讲结束后,与会的人民调解员及村组干部纷纷表示,宣讲内容丰富、系统全面,既立意深远又深入浅出,对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人民调解法》有很大的帮助,对今后的调解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兴平法院:执行法官快速出击 失信“老赖”终落法网
为深入推进“三秦飓风·2022”执行行动,7月20日,兴平法院执行法官快速出击,将失信“老赖”姜某某强制带回法院,依法拘留15日,切实捍卫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杨某某诉姜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姜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杨某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向姜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采取冻结、查封、列入失信黑名单等强制措施,还多次传唤姜某某,但其心怀侥幸,拒不到庭,竟然与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挑战法律权威、践踏司法尊严,准备一“赖”到底。
得知姜某某在西安街头出现后,执行局组织精干力量,快速果断出击,将其强制带回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劝说姜某某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再三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姜某某不为所动,用种种理由推诿逃避执行,始终不肯履行法律义务。为捍卫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老赖”的气焰嚣张,兴平法院依法决定对姜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彬州法院依法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
7月25日,彬州法院执一庭执行法官带领团队对申请人彬州市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何某某、马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强制腾房,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达现场,对位于彬州市姜嫄街某房屋进行开门腾房。
经执行法官对该案执行研判,认为强制腾房,房内物品较多,腾房难度较大,且房内物品需要租赁仓库,会增大被执行人费用。随后,执行干警向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工作,促成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解,申请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时间先将房内物品处置完后再将房屋交付。
彬州法院执行团队在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执行效果最大化,真正做到把为群众办实事系在心上、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担当与温度。
乾县法院:高效调解化解矛盾当场履行案结事了
2021年10月29日,被告刘某无证驾驶无牌未投保交强险的两轮摩托车与原告张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原告张某、被告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该起事故经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被告各负此起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受伤后因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5万余元。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5万余元,并申请对原告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鉴定。
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伤情较为严重,需要进一步治疗,原告诉求近20万元,而被告为普通农民,仅愿意支付一万元,双方差距较大。案件按程序审理判决后极有可能在执行阶段不能顺利执行。对此承办法官一方面按照法律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送检,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几轮调解,双方终达成一致,被告愿意向原告赔偿125000元,并当场履行。
该案在鉴定前调解履行,原告得以快速进入下一步治疗,也进一步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大大缩短了诉讼周期,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服务群众。
三原法院:交通事故惹争议法官调解化纠纷
近日,三原法院民事审判庭夏芳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赔偿款,顺利实现案结事了。
2021年6月,被告刘某驾驶小轿车与过马路的行人张某发生碰撞,致使张某受伤,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粉碎性骨折,骨折部位需固定手术治疗。事故发生后,被告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张某就剩余医疗费与刘某沟通,但双方因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张某将刘某诉至三原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赔偿。
据了解,被告刘某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保险公司也愿意在其保险范围内承担刘某的损失,但刘某就张某提出的营养费及护理期限有异议。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解决双方纠纷,夏芳法官详细审阅案情,并在庭前与双方进行了沟通,通过释法明理、耐心劝导,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通过微信转账当庭履行原告张某剩余费用,原告张某也撤回了对刘某的起诉,双方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对法官高效便民的调解方式非常满意,并为承办法官减少群众诉累的工作作风点赞
旬邑法院:微信调解跨国纠纷 智慧法院高效便民
“谢谢法官,以为被告出国了,要钱无望,没想到你们通过网络解决了,真让我开眼界,给你们点赞!”原告刘某兴奋地说。7月26日,旬邑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被告在国外的民间借贷纠纷。
张某和其父母共同向刘某借款6万元,开始张某还断断续续还款,后来张某出国务工,刘某无法联系到张某,向其父母索要借款,其父母无力还款,刘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及时和张某的父母取得联系,初步了解欠款属实,并向张某父母释明,如若不提供张某的联系方式,法院将通过公告判决,案件若不及时履行,张某及其父母都会成为失信人,甚至影响张某以后回国。经过耐心的劝说,最后联系上张某,经位置共享,确认张某确实在国外,在庭前准备中,发现云上法庭不能添加国外手机号,张某不能远程进入庭审,办案法官当即建立微信群,视频确认当事人身份,采用电话加微信的方式,最终查清案件事实,并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当即支付3000元,对下余27000元,由张某及父母分两次支付,最后将调解书拍照送达张某,为其父母实地送达,张某称“如果国外疫情缓解,他可能提前一次性履行案件款”。
今年以来,旬邑法院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积极推出在线调解、电子法庭、微信调解、云上法庭等智慧法院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智能化、便利化的审理方式,极大地减轻了群众的诉累,实现了司法为民。(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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