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陈杨寨人民法庭改建于2009年11月,现位于咸阳市秦都区陈杨寨街办韩非路东,属西安、咸阳两市交界区域“西咸新区”核心地带。该庭管辖(秦都)陈杨、西咸(钓台)鄠邑(大王)、(长安)马王、高桥5个街办的民事案件,区域面积143平方公里,53万人口。现有员额法官5名、法官助理5名、书记员6名以及其他辅助人员3名。
近年来,陈杨寨法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勇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破解难题,以优良的司法作风,守护法治信仰、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公平正义,让“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人民法庭形象深入人心。
一、“干”字为纲, 强化履职担当
陈杨寨法庭地处城乡结合部和西咸新区交汇处,管辖区域经济活跃,地域跨越四个区级街办,人口密集,纠纷多,案件类型多样化。近年来,涉及土地征用、社区物业、债务等纠纷日益增多。陈杨寨法庭2019年-2021年三年收案5500件,结案5121件,其中2021年人均收案数字近530件。2022年1-6月收案1335件,结案910件,历年收结案均占秦都区法院民商事案件量的20%以上,全庭案件总量和人均办案量均处于咸阳市基层法庭首位。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陈杨寨法庭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庭法官干警发扬“苦干实干拼命干”,“会干巧干用心干”的秦川牛精神,创新工作机制,采用“1+2”的人员配备(1名员额法官带领1名法官助理与1名书记员)审判团队模式,整合审判资源,发挥法官优势,审判工作呈现出结案率高、调撤率高、主动履行率高的良好态势,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法庭先后被上级部门授予全国妇联“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优秀服务型人民法庭”、“咸阳市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秦都区“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同时19人∕次法官干警荣获省市级荣誉表彰。
二、“拓”字为要, 创新调解格局
在工作中,全庭法官干警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主动解民难、排民忧,把司法服务群众从“最后一公里”缩短到“零距离”,实行法庭诉前调解和街办综治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成立了“钓台街办驻法庭调解工作室”,适时、有效、灵活地化解矛盾。法庭以“多调少判,以调保稳”的工作思路,形成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的调解工作机制。对较为简单的案件,坚持着重调解原则和庭前调解制度,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坚持调解前置原则,未经调解一般不轻易判决;对调解无果的案件,在判决的同时辨析法理,尽力做好当事人的教育引导和判后释明工作,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避免“案结事不了”、上访告状现象。
法官选取涉及相邻关系、土地纠纷、家事纠纷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现场调解、就地开庭,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让当事人切实体会到司法的人文关怀。近年来,陈杨寨法庭积极组织惠民行动,以“送法下乡”“惠民送法”为抓手,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法律讲座等活动,每年均在20次以上。通过法治讲座、校园普法、摆放展板、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巡回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预防校园暴力等法律知识,有效提升群众维权意识,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普法渗透力。
三、“实”字为要, 创建诉裁团队
陈杨寨法庭积极探索“多元调解+诉裁”机制,以优秀法官文娟为带头人,打造“文娟”诉裁团队,推行“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办案模式,实现案件“分调裁”无缝对接,达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流、快慢分道”的效果,注重速裁案件适用范围与基本条件,严格控制与之相匹配的诉讼程序,体现“速裁”的真正目的与价值。通过适用民事速裁机制,既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诉讼效率,保证了诉讼结果的公正。仅去年“文娟诉裁团队”一年审结案件723件,创下了咸阳市法官个人结案数的新高。
四、“新”字为要,打造新工作模式
面对案件日益激增的态势,陈杨寨法庭大胆创新工作模式,建立“院校实习基地”。今年该庭与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部合作,建立实习基地。由学校推荐优秀法学在读研究生来庭从事法官助理工作,实习期限3-6个月,法庭安排经验丰富的法官作为实习指导老师,指导研究生全程参与案件审判过程,辅助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等工作。后续,西安交通大学将与法庭签订本科生实习协议,安排优秀的本科生来从事书记员工作,协助法官整理卷宗、送达法律文书等相关工作。“实习基地”的运行,不但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实务平台,同时,也助力了法庭审判工作,缓解了法庭“案多人少”,实现了法律人才培养和法官法学理论提升的双赢。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陈杨寨法庭全体法官干警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牢记初心使命,紧扣新发展目标、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光和热,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如既往扎根基层土壤、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社会治理,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咸阳中院)
深耕基层“小法庭”书写为民“大文章”——咸阳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巡礼第10期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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