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陕西省法院执行二庭一行五人到咸阳中级法院就省法院近期下发《关于变更、追加当事人执行异议案件审查指引》进行调研。咸阳中院执行局主要负责人、民三庭及秦都、渭城、兴平、泾阳法院参与变更、追加当事人案件审查及裁判有关同志参加调研。
省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下发《关于变更、追加当事人执行异议案件审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全省执行工作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执行行为、破解执行难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案。会上,中院执行二庭庭长杨振辉就该院变更、追加当事人执行异议案件审查情况进行了汇报。省法院执行二庭庭长魏西霞就本次调研工作的目的进行了说明,并希望与会同志积极为省法院本次调研工作提供素材,以便今后工作更好开展。
随后,与会人员就变更、追加审查中出现“农村专业合作社”非盈利性民办学校、民办医院,追加股东等新情况新问题及其他疑难问题积极发言并进行热烈讨论。魏西霞在总结中表示,要不断总结经验、形成共识,指导实践、促进工作,充分利用好《指引》,使其成为解决执行难、攻克执行难的一把利剑,希望大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
最后,咸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小刚表示:咸阳全市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全面系统地解读《关于变更、追加当事人执行异议案件审查指引》,提升执行质效,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注重调研工作,不断总结,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法定原则办理异议案件,齐心协力解决执行难、攻克执行难。(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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