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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法院:以行动践初心 以实干担使命(十一)

发布时间:2022-07-25 10:38:2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年来,咸阳两级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竭尽所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意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系列实践活动,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渭城“法院+妇联”共促家事纠纷预防化解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和促进人民幸福生活的优势,切实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7月21日上午,渭城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和渭城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渭城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渭城区委副书记张青会,渭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旭辉共同揭牌。区委办、区妇联、区司法局、区法院相关领导及各街道分管妇女工作领导、街道和社区妇联干事、部分维权工作者、调解员等共计40余人参加。

渭城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和渭城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对服务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标志着渭城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实现了新的跨越,对营造和维护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兴平法院:公正司法解民忧一方牌匾表谢意

7月18日上午,程某某向兴平市人民法院南位法庭法官送来“为人民服务”的牌匾,感谢法官公正高效解决自己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2013年,经媒人介绍,程某某、超某某相识,在短暂的热恋之后,两人登记结婚,跨入婚姻的殿堂。两年后,程某某产下一子。本应是幸福美满的开端,但由于两人缺乏了解、仓促结婚,在生活中矛盾多发,进而发展到大打出手,最终导致双方分居,形同陌路,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程某某向兴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受理案件后,法官逐条向当事人解读相关法律规定,适时采取背靠背约谈,面对面协商。超某某基于客观因素和实际情况,最终同意离婚、抚养孩子。程某某同意给超某某50000元共同财产折款,并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双方结束仓促而不幸的婚姻。程某某对法官公正高效、为民司法的精神感动,决定用牌匾表示感谢和敬意。

彬州法院依法果断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7月18日,彬州法院执行二庭法官带领团队赴彬州市龙高镇对一起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强制措施。

该起案件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给付装修款。被执行人经多次做说服工作无果,转移财产,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人员赴两位当事人所在的龙高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执行内容协商无果后,执行人员依法果断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拘留不是目的,而是一种为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手段。在执法过程中执行法官给予了被执行人充分时间来履行法律义务,一方面体现出执法的人性化,另一方面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人员绝不姑息。本次拘留措施,极大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为维护法律权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给部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促使他们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淳化法院深入乡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幸福感,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7月19日,淳化法院组织干警深入铁王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巡回审判车播放宣传音频、悬挂宣传横幅、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集中向群众宣传了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及具体内容,并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重点向群众宣传了预防养老诈骗、禁毒知识、扫黑除恶、电信诈骗等有关法律法规,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

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与参与度,增强了群众对各类犯罪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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