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阳法院桥底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1999年举行婚礼仪式,婚后育有一子。双方的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由于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加之交流较少,双方感情越来越淡,夫妻关系僵硬,相处艰难。无奈,原告杨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承办法官王珊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二十年婚姻关系的存续,双方还育有一子,积极与原、被告之间联系沟通,双方意见较大,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在该案开庭前,法官又组织了一次调解,双方言语激烈,情绪激动,调解工作难以推进。为了缓解双方的矛盾,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式调解。法官与被告李某沟通,积极向李某释法明理,并向其多次强调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她也有探望关心孩子的权利,与孩子的感情不会因为离婚而破裂。李某在明白了与孩子的母子关系不会因离婚而改变后,终于愿意调解离婚。2022年7月6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原告杨某当场给付被告李某200000元补偿款。案件圆满调解,避免了更多的矛盾。
近年来,泾阳法院积极探索家事矛盾多元化解方式,致力于以春风化雨的方式化解家事纠纷,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避免矛盾升级,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提升了辖区群众的幸福感与安全感。(惠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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