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山阳县法院户垣法庭干警前往西坪村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给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提高当地居民的法治意识。
案件当事人尹某与胡某既是邻居又是亲戚,被告胡某盖房加装玻璃,原告尹某去被告家里帮忙抬玻璃,在抬玻璃的过程中,原告不慎摔伤。后二人因赔偿问题产生分歧,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庭审现场,法官邀请了该村支部书记与群众代表进行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化开心结,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胡某高兴地说:“这件事情解决了,我心里就踏实了,感谢你们!”
该案的巡回审判与当场调解,不仅化解了这一起矛盾纠纷,维系了亲戚邻里关系,对于邻里纠纷矛盾化解也有一定的示范和教育意义。把巡回审判与基层组织调解有机结合,是审判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衔接,对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王鹏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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