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陕西省法院刑三庭庭长王海峰一行4人来咸阳中院召开2021年度刑事案件质量反馈暨扫黑除恶斗争督导座谈会。咸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仲屹及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省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张蕾通报了2021年咸阳中院移送省法院刑三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基本情况,并对发回、改判案件进行了逐案评判,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省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王立对咸阳中院刑事审判工作中证据审查方面的情况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王海峰对咸阳中院的刑事审判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王海峰庭长要求,在刑事审判中要牢固树立证据裁判原则,注重对案件前因的审查,重视民间矛盾的化解,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贯彻好省法院扫黑办下发的年度工作要点,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运用好司法建议,助力行业整治,把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推向纵深。
咸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强表示,此次会议不仅是一次案件质量反馈会,更是业务培训会,咸阳中院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认真剖析省法院反馈的问题,树立最高标准的证据意识,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效。
咸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仲屹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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