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人民法院相公法庭1979年10月经省高院批准而设立,原名为长武县人民法院彭公法庭,2012年12月经省高院批准更名为长武县人民法院相公法庭,法庭现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庭长1名、书记员2名、法警1名。法庭现管辖彭公镇、相公镇和芋元发展服务中心,服务人口5.8万余人。
相公法庭先后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曾被咸阳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满意度考核优秀单位”,喜获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市先进人民法庭”、达标法庭等称号。
一、强化队伍管理,创建高素质的审判团队
近年来,全庭同志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司法为民,取得了优异成绩,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始终坚持苦练内功强素质,严格管理树形象。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第一位,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干警热爱法庭,献身基层工作。人民法庭处在基层,干警的一言一行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干警素质高低、形象如何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形象和威信。为此,相公法庭始终把坚持“苦练内功强素质,严格管理树形象”的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来抓。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第一位,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干警热爱法庭,献身基层工作。有些同志主动放弃回院工作的机会,自愿继续在法庭工作,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肯学肯干。
二、加强审判管理,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相公法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庭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庭干警上下齐心,团结一致。法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不断增强自身司法能力建设,狠抓审判质效,充分发挥法庭前沿作用,始终在便民、利民上做好文章,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近三年,相公法庭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00余件,结案率100% ,当庭宣判率为100%,法律文书上网100%,巡回审理案件16件,司法确认25件,无一超审限案件。诉前调解中心受理各类案件150余件,调解成功率为80.4%。实现了“零投诉、零错案”“高、快、好、省”的审理案件,全面维护群众合法权利,判决案件达到了服判息诉,调解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我庭近三年信息调研文章45篇,其中国家级发表28篇,省级发表17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相公法庭从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入手,进一步强化了审判管理。1、强化目标。把全庭全年的目标任务质化、量化、标准化,具体分解到每一个人头上,制定了从庭长到书记员的工作目标,形成人人肩上有任务,项项任务有要求,条条要求有标准,标准面前有高低的管理格局,从而调动了全庭干警的积极性。看谁工作干劲大,热情高,工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此促进完成工作任务。2、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进行庭前举证、质证,庭前由主审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使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问题很大程度上在庭前得到完成,有效缩短了庭审时间。在庭审中更好的把握了争议焦点,在确保庭审质量的前提下缩短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过去开庭需要二、三个小时,现在一般一个小时内就可以结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省司法资源,提高一次庭审成功率。相公法庭,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服务群众“不打烊”,疫情防控不容松懈,审判工作亦不能停滞。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及时向诉讼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发出防疫通知,干警与当事人“零接触”,实行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线上沟通巧结案。我庭充分发挥线上优势,积极主动作为,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和案件特点,因案施策,采用微信送达,网上立案、传唤、开庭,创新工作思路,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注重学习,提高业务技能
相公法庭积极组织干警进行案件研讨,学习典型案例。坚持学习法律法规及优秀法律文书。认真学习,积极鼓励干警多学习、多思考、多讨论、多请教。积极学习司法文书制作理论,收集优秀法律文书,在语言文字上下苦功夫,在法律文书的制作中,针对辖区内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低的特点,我们加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避免生涩的法律术语,用人民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讲事、实摆道理,让他们看得懂心里明,做到败诉皆服。我庭干警牺牲中午休息时间,进入田间地头、村户院落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真正做到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关怀,树立人民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指导多元化诉前调解中心工作
相公法庭在多元化诉前调解中心做了大量的指导工作。通过让调解员观摩开庭、调解过程,学习调解方法、调解技巧,民事诉讼的基本知识等工作,大力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水平。
下一步,相公法庭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强化干警政治思想素质教育,号召人人做法庭的主人,积极创建学习型法庭,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大局观念,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在审判工作中,一定要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效果,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把办理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工作要细心、耐心,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不外推,切实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对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起涉诉信访事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搞好源头治理。继续做好便民诉讼工作,保持法庭的良好运行。(长武县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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