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原法院嵯峨人民法庭张猛法官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原、被告系邻居关系,被告于1992年建造自家后面三间瓦房,并在自家楼梯上(紧挨原告墙面)建造了一个水池,每逢下雨,雨水池积满水溢出,顺着墙面流下,渗透至原告墙面,导致墙皮大面积脱落。2011年,被告在建造自家房屋过程中超出建造范围,占用了原告空间,于是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其拆除多余建造部分,并向其支付粉刷墙面的费用,协商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便诉至法院。
法官受理此案后,首先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法庭了解案情,并分别与当事人谈话了解双方诉求及意见,随后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勘察房屋及墙体建造的实际情况。法官本着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初心,着力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最终,在其不厌其烦的释法说理和耐心开导下,双方在被告家中达成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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