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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平县法院:四项举措强化陪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2-07-01 14:29:4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省高院关于推进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要求,不断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6月28日上午,渭南市法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示范观摩会在富平法院召开。陕西省法院四级调研员冯纪文,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处处长华文胜,渭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琴,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向红,市中院研究室,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部分人民陪审员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观摩了富平法院淡村法庭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庭审示范,集中展示了在法官提示指引下,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庭调查的全过程;现场查阅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相关案件卷宗,参观了富平法院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育基地;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向红向示范观摩会致辞;富平法院、澄城法院就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分别做了经验介绍;渭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琴通报了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指出了贯彻人民陪审员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就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法院冯纪文调研员、省司法厅华文胜处长充分肯定了渭南法院贯彻人民陪审员法取得的成绩,结合全省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形势,指出下一步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工作,希望渭南各级法院再接再厉,做出更大成绩,成为全省法院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的典范。

2015年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富平法院围绕“选好、用好、管好”机制做文章,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保障,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弘扬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高效作出了贡献。2021年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授予“全省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示范单位”。

一是精心选人用人,打造高素质陪审员队伍。按照《人民陪审员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专业性、代表性,推行人民陪审员工作社会化,举行了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确保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步入良性运行轨道。二是规范人员管理,激发人民陪审员参审热情。制定富平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将工作考核纳入法院日常工作考核体系中,采取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政治部会同立案庭、审管办和各业务部门,对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予以表彰。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流程。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流程图》等14项制度,从参审通知、庭前阅卷、法庭调查、参加合议、案件宣判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有效解决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合议时“不能讲、不敢讲、不会讲”等问题,改变了以往“陪而不审、审而不问、审后不议、判决不到”的局面,达到了参审实质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目的。四是强化服务保障,优化人民陪审员履职环境。2021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4次,参训人员350人次,组织庭审观摩、案件讨论、与审判员座谈等活动140人次。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全省法院培训,前往汉中市、岐山县等地学习交流,强化陪审员之间、法官与陪审员之间的工作衔接,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

下一步,富平法院将以此次全市法院观摩会为契机,按照省市法院的要求,虚心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继续完善相关制度、补齐短板、强化措施,不断推进人民陪审工作规范化、正规化,努力为打造中国北方最美县城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富平法院 张增合)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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