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建刚,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多年来,该同志政治思想坚定,工作认真负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嘉奖一次。
政治坚定,对党忠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每年记录笔记5万余字,撰写个人心得体会十余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以实干实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2012年、2013年、2015年、2017 年、2018年、2019年被中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业务精湛,工作突出
自从部队转业以来,一直在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他从事案件评查、长期未结案件督办、院庭长办案、庭审直播等工作。认真抓好主责主业。先后组织参加“百万案件大评查”、“政法案件大评查”、“两评查”、“三评查”、“重点案件评查”等各项案件评查活动,活动中他从收集卷宗、裁判文书,登记案件信息、收集案件评查结果、直至通报,共撰写各种评查通报100余期,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被省法院评为“两评查”先进个人。扎实抓好司法辅助事务。先后督促办结全市法院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30余件,撰写长期未结案件通报80余期;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有关要求,全面推进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撰写院庭长办案通报60余期;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水平,认真做好庭审直播工作,发布通报60余期。严格结案审批流程节点把控,高效率完成结案审批等工作。同时,他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完成做好司法统计、审判管理通报等其他工作,深受各级领导好评。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个人,并荣立三等功一次。
严于律己,恪守清正廉政准则
多年来,该同志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始终能够坚持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廉洁自律的准则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五个严禁”“六个不准”,始终保持了高尚的道德情操。坚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勤勤恳恳工作,为人质朴,处事低调,作风严谨,谦虚谨慎,严于律己、求真务实、克己奉公,甘于奉献,树立了良好的法院干警形象,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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