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咸阳中院根据省市禁毒委关于禁毒宣传教育的安排,立足职能任务,以“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为主题,突出重点群体、重点场所,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发挥审判职能 依法惩治涉毒品犯罪
6月21日,咸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马某贩卖毒品案;6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黄某某运输毒品案并当庭宣判,以犯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通过集中开庭、宣判的方式,形成严惩毒品犯罪的强大震慑。
创新宣传方式 提升普法效果
6月23日,咸阳中院法官干警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利用展板、宣传页(品),向群众展示毒品危害,揭示毒品伪装,传授拒毒方法。
为增强宣传效果,该院购置常见新型毒品模型,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毒品知识,同时利用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编发禁毒宣传文章、视频,很好地提升了宣传效果。
突出重点群体 关爱青少年健康
5月13日、6月14日咸阳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干警深入咸阳市天王学校、秦都区建设路小学等中小学,走进课堂,利用PPT、海报等形式,全面展示毒品危害、毒品伪装及新型毒品的特点,并通过身边的案例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筑牢禁毒防线,护航健康生活”的理念,掌握防范毒品知识,从心理和技能上建立和巩固抵制毒品的坚固防线。
下一步,咸阳中院将以“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依法惩治涉毒品犯罪,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营造绿色无毒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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