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阳两级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竭尽所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意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系列实践活动,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渭城法院法官为“法律明白人”授课
近日,渭城法院秦汉新城法庭员额法官李扬眉应邀到窑店街道办事处举行的“法律明白人”培训会上授课。
培训会上,李扬眉法官以民法典为主要培训内容,细致深刻阐明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与影响。同时,为了阐述好群众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他还借助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打赏的法律效力等生活案例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讲解,使与会人员对日常生活出现的法律问题有了全新的认识。通过此次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能力,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下一步,法庭将继续加强与辖区街办的密切配合,积极融入和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培养出更多“法律明白人”,着力引导“法律明白人”成为农村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助力辖区乡村治理和谐稳定。
兴平法院:邮寄感谢信 赞颂为民情
近日,周某某向兴平法院综合审判庭刘宝川庭长等邮寄来一封感谢信。寥寥数语,但文字热情洋溢,字字句句充满着感激之情。
在周某某诉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起诉主体不适格,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双方矛盾激化升级。为彰显服务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刘宝川庭长反复解读法律规定,终于打开周某某内心疑惑,主动提出撤诉。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为双方矛盾纠纷圆满化解夯实基础。
兴平法院法官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诉讼利益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赢得群众的肯定和赞扬。
彬州法院:夜间法庭进行时方便诉讼解民忧
6月21日晚九点,彬州法院306法庭灯火通明,杨彬志法官团队负责审理的某物业公司诉赵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审理进入最后的准备时。由于赵某在某煤矿上班,经常早出晚归,无法在法院工作时间内到庭参加诉讼。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尽快解决纠纷,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权,提高审判质效,遂将本案安排在赵某下班后的晚上九点开庭。经过多次联系协调,赵某于九点四十分赶到法庭。
开庭前,经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进行多方劝导,最终原、被告在庭前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随即履行了调解所确定的全部义务。
彬州法院立足于地处矿区、辖区内煤矿较多、在煤矿从业的人员较多的实际,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充分考虑诉讼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采取延伸审判时间,着力打造夜间法庭的方式,切实践行司法服务于人民,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武功法院:昔日好友因钱反目法院调解重拾友谊
日前,武功法院小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诉讼标的为244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庭审过程中,被告方拒不承认该笔借款,称该笔借款为合伙投资款项,经过承办法官张雅团的多番耐心劝解,被告方承认该案属于借贷纠纷。由于原告王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且涉案金额较大,为避免出现执行时间过长等问题,法官遂决定再次启用调解程序,并组织当面调解,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多年好友,为了更有利于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张法官决定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双方进行疏导说明,认真细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还款2024500元,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对承办法官为该案作出的努力再三表示感谢。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更是传承司法优良传统,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将“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思想办实事”主题教育成效真切地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
礼泉法院:释法明理显温情 在线调解化纠纷
近日,礼泉法院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一起离婚纠纷。2013年王某某与张某某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2019年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被依法驳回,后张某某离家未归,2022年4月,王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准予其与张某某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张某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被告张某某,张某某称她同意离婚,但要求抚养孩子。考虑到孩子一直随王某某生活,王某某坚持要求抚养孩子,改变孩子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官多次向张某某释明法理,最终张某某同意孩子由王某某抚养,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了解张某某意见后,法官电话联系王某某告知其张某某意见,王某某表示同意。
由于双方当事人都在外省,为减少当事人经济损失,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线上调解,并通过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推送至当事人手机,双方当事人实时查看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并进行了电子签名予以确认。后利用统一送达平台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泾阳法院进企业宣传民法典
6月的天热气扑面,永乐法庭庭长郑蔓一行满怀热情来到陕西环通标准锅炉有限公司,向企业宣讲《民法典》,助力企业经营发展。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办讲座交流、以案说法、解答员工疑问等形式宣传民法典,受到了企业和员工的一致好评,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为了保证宣传效果,法庭同志进行了认真的准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开展互动问答10余人次。庭长郑蔓还为企业开办了讲座,向员工宣讲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员工知法学法守法。大家听了后,有很多人表示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准确的解答,很有收获。
为使民法典宣传更接地气、更有成效,法庭还将与辖区内企业进一步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下一步,永乐法庭将继续坚持送法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人民群众,引导广大群众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旬邑法院:远程调解化纠纷省时便民减诉累
旬邑法院充分运用“云上法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线上办案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在线化解纠纷。
2018年,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20万元,约定三个月归还,并承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收无果,于2022年6月6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但被告一直联系不上。收到案件后,法官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联系到远在江苏工作的被告,被告解释,因疫情影响不能现场应诉,但愿意配合法院解决纠纷。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充分利用“云上法庭调解平台”在线上为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调解,调解全程录音录像,调解笔录在线生成,直接推送到当事人手机端签字确认,双方隔着屏幕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自愿于年底偿还清原告借款。
远程调解既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使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解决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淳化法院:不畏酷暑忙办案 全力执行保金融
6月22日,淳化法院执行干警冒着炎炎烈日来到润镇工业园区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有位于淳化县润镇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和该宗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以及该公司的一些机器设备。执行法官将上述财产查封后,被执行人仍无力归还借款,经双方一致同意选定评估公司对该查封财产进行评估。在长达九个小时的现场勘察过程中,执行干警冒着酷暑,主持双方当事人及评估公司对需评估的财产进行了现场确认,逐一核对并造表进行了登记,案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该案申请人系金融单位,案件的有效执行不仅保障了社会金融秩序,同时也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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