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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中院开庭宣判一起涉养老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2-06-27 09:59:5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6月23日上午,榆林中院对被告人白某某以办理养老统筹等为名实施诈骗犯罪一案开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份至2021年7月份,被告人白某某利用其清涧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的身份,谎称自己有能力为各被害人缴纳养老统筹、安排工作、低价购房等,并以此骗取被害人惠某、刘某、贺某某等170余人共计1677.973万元,其中以办理养老统筹为由骗取38名被害人共计93.6622万元。

被告人白某某从小家境优越,且容貌姣好、工作稳定,但其却爱慕虚荣,贪图奢靡生活,当工资远不能支撑其奢侈品开销时,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其清涧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的身份诈骗170余人1600余万元并挥霍殆尽,致使巨额经济损失无法挽回。更有多名老年人多次轻信其编造的谎言,先后通过白某某为自己缴纳养老统筹,为子女安排工作、购买公租房等,被骗金额达数百万元,不仅掏空积蓄和养老钱,甚至债台高筑。白某某的犯罪行为让当地群众在一段时期内形成了花钱就能办事的社会错觉,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法院依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判决书长达115页。

当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处于关键时期,榆林市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陆续进入审判阶段。为不断扩大打击战果,持续巩固严打高压态势,榆林中院将始终坚持“稳、准、狠”总要求,指导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做好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工作,积极回应民众期待,坚决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佳悦、李小婵)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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