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某某委托家人将一面绣着“秉公办案、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兴平法院西吴法庭,对法官公正办案、耐心答疑表示感谢。
2019年初,陕西某某汇食品有限公司建造办公楼工程时,将工程承包给无建筑资质的魏某,魏某又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魏某某。2019年6月,刘某某到办公楼工程工地干活,在没有经过岗前安全教育,没有配备安全帽、安全带,没有安装防护网的情况,直接上岗进行楼面浇筑作业。刘某某在工作时不慎从三楼摔下,造成原告失血性休克、腰椎体爆裂性骨折、重度椎管狭窄、颅内腔隙性脑梗死、胫腓骨下端骨折、腰椎横突骨折等。
事故发生后,陕西某某汇食品有限公司向刘某某支付162683.7元医疗费,魏某某向刘某某支付43000元医疗费,魏某未支付任何费用。他们对赔偿问题多次协商,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某在无奈之下,将陕西某某汇食品有限公司、魏某及魏某某诉至兴平法院。西吴法庭法官审理查明,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依法判决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困扰刘某某的难题高效化解,让其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暖。(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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