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中积极作为,在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奋勇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持续深化改革中得到了加强和改进。
近年来,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新媒体矩阵建设10强”“新媒体微信10强”,被渭南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连续4年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目标考评优秀单位”。大荔县检察院集体36次、内设机构18次、个人76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2021年10月14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瑾在石槽村看望慰问受灾群众
能动护航县域发展大局
依法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取得胜利。五年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目标,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13件90人,提起公诉10件70人,清查、监管、收缴黑财恶财230余万元,深挖保护伞线索2条。建机制、落实效, 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更加自觉。大荔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服务,开展“送法进企业”“检察 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刑事申诉“积案”摸排清理等活动,办理了 陕西省首例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批准破坏营商环境案件17件 41 人,提起公诉 14 件 46 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冒 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3 件 35 人,提起公诉 5 件 18 人。
1月25日,大荔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对监管场所开展春节前安全防范检查
服务三大攻坚战更加有力。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参与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主动和公安、法院沟通联系,织密金融安全司法“防护网”,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15件28人,挽回经济损失131.4万元,守护好群众“钱袋子”。聚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案件18件40人。联合县河长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清理黄、渭、洛河流域四乱51处、固体废物80吨,恢复非法占用农耕地和湿地资源203.5亩,督促关停造成环境污染企业42户。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帮扶,争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10余万元,包联帮扶70户贫困户全部脱贫。为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66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53.6万元,帮助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27件1090人,提起公诉1644件2139人,移送渭南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9件141 人。批准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76件8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64件344人。
情系百姓为民办好实事
“人民检察为人民,这是检察工作的必答题”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瑾表示。回首过去五年,“民生”是大荔县人民检察工作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之一。
2020年7月21日,大荔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开展司法救助
保障民生更加有为。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督促整改餐饮门店156家,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5人。保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开展窨井设施专项整治,发送检察建议4份。顺应群众平安出行,惩治交通肇事等犯罪204人、危险驾驶1111人。服务疫情防控,党员干警下沉社区(村组)参与联防联控等,批准逮捕涉疫犯罪2件2人,提起公诉3件4人,追诉1人。齐心合力抗击汛情,参与防汛166人次,捐助现金物资8万余元,与群众一起克难攻坚,保护百姓安澜。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9件8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382件427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6%,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用心用情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依法及时有效处理来电来信来访405人次。深入15个村26个社区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广泛传播法治正能量。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652件,采纳率为100%。
用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建成渭南市首家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立“同舟远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建教学实践基地,630余名师生接受法治教育。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65场次,守护校园安全。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批准逮捕45件74人,提起公诉40件77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8人。规范旅馆业未成年人登记入住,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学校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落实落细。办理的薛某某强奸幼女案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2020年9月18日,大荔县中心小学学生代表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精耕主业提升监督质效
刑事检察监督提质增效。在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3件,监督撤案17件,纠正漏捕44人,纠正漏诉103人,书面提出侦查活动监督135件。严格审判监督,量刑建议精准化率97.4%,列席审委会51次133案,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9件,提请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86人,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件、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件。
2020年6月18日,大荔县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民事检察监督更为精准。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3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8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67件,审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4件。
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实。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抓手,着力提升办案规模和监督质效。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件,行政审判违法活动监督案件7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4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意见,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组织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饮用水水源保护”“城镇燃气供应”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1件,起诉4件,督促收回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3800余万元,办案规模逐年上升。办理的“大西高铁6·26公益诉讼专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5月13日,大荔县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强根固基锻造过硬队伍
抓班子,增强凝聚力。优化班子结构,选拔任用3名年轻干部进入班子,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换届工作。认真践行党组“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承诺,党组中心组学习110余次,参加各级组织培训80余次,院领导带头办案578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10余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班子活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带队伍,激发活力。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高举旗帜 响应号召 奋进新时代 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为契机,通过政治轮训、员额检察官大讲堂、专家讲座等方式引导检察人员补足精神之“钙”。招录15名公务员,聘任15名书记员,为检察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从行政机关聘任10名特邀检察官助理,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深入开展“执法爱民模范”“精品案件”等评选活动,选树身边的榜样典型36名。坚持从优待检,组织干警参加党史知识竞赛、诵读红色经典、读书分享等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
明纪律,从严治检。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责任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院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中层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逢问必录”“逢录必报”,做到了全员覆盖。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做好自查自纠、组织查处、线索核查、顽瘴痼疾等专项整治工作。
强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科学制定检察人员考核办法,不断完善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将考评结果和晋职晋级、公务员考核、评先推优紧密联系,不断激发检察人员内生动力。制定修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48项制度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推动队伍建设不断向精细化、精准化、规范化迈进。
“下一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依法能动、全面精准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职责,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用心用情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邮包里”的安全,一体推进党的建设、职能发挥、自身建设,提升管案、管事、管人、管物水平,实现政治、组织、业务、制度、廉政、文化等全面过硬。”陈瑾说。(文/荔检宣)
(陕西省渭南市检察机关“三有”争创系列报道之二)
责任编辑: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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