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阳两级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竭尽所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意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系列实践活动,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渭城法院:强制腾退涉案房屋及土地
6月2日上午,渭城法院执行局成功强制腾退一宗涉案土地及房产。
该案是陕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咸阳市某议销公司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经司法拍卖程序后,买受人陕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竞买了咸阳市某议销公司位于咸阳市渭城区某号房产及土地,但案外人王某一直强占该房产及土地,且一直拒绝腾空。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和案外人王某谈话,劝其主动腾退房屋及土地,但王某仍拒绝腾退,该院遂张贴腾房公告限期自觉腾房,但其仍置若罔闻,渭城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6月2日上午,执行干警按照预先设定的分工和任务安排,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逐一拍照登记确认,现场所有执行人员严格遵守执行纪律,依照法定程序,全程由执法记录仪拍摄留痕。在房屋腾退过程中,案外人王某情绪激动,意图阻挠法院正常执行,执行干警冷静应对,耐心向王某释明法律,告知利害关系。经过多个小时的努力,该宗涉案土地及房屋被顺利腾空,执行法官当场向买受人陕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交付该房屋钥匙。
兴平法院:当庭调解化干戈 现场履行止纷争
2022年1月,张某某与马某某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张某某承租马某某养殖场区内的养殖圈舍及养殖设施,每年租金30000元。按照马某某使用圈舍的惯例,圈舍的排污流入附近坑地。在2月份时,圈舍东邻人找到张某某,称坑地属于自己,禁止排放污水。随后张某某去找马某某论理,马某某却让张某某在圈舍里另行修建排污设施,将污水排入鱼池中。因鱼池在养殖场所内,不符合养殖卫生规范,便向马某某提出解除合同,马某某于3月份将养殖场钥匙收回。双方对退还剩余租金协商无果后,起诉到兴平法院。
开庭时,兴平法院肖志远法官反复向当事人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件实际,耐心细致地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通过一个多小时的明法规、释法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现场履行9000元案款。
彬州法院:举行“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春季攻势”专项执行活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
6月1日,彬州法院举行“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春季攻势”专项执行活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现场向13名申请执行人兑付案件款3000余万元,竭力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得到社会各界赞誉。
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由副院长、执行局长吴振华主持并讲话,党组成员徐春宁向全体参会人员宣读领款单位及个人。
吴振华指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就是要民生优先、执争朝夕、行稳致远,充分运用民生案件快速执行机制,启动绿色通道,做到优先执行,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机制作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雷霆之势对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确保胜诉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全员出动,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参战干警政治站位高,自觉践行“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思想,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组织纪律性强,克服了重重困难,认真完成了工作任务;作风扎实,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发扬不怕吃苦、敢于挑战的精神,保障了活动的扎实开展,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
武功法院:“以保促执”提质效 群众利益有保障
6月1日上午,申请人宋某某的丈夫来到武功法院执行局,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由衷地感谢执行干警认真高效的工作态度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申请人宋某某与被申请人刘某某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由宋某某出价24万元购买刘某某名下三一牌吊车一辆,宋某某预交定金14万元,余款10万元待车辆过户后支付。刘某某收到定金后,既不向宋某某交付车辆,又不愿退还定金,遂申请人宋某某向武功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案件移送武功法院执行局后,执行干警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得知车辆已被被申请人开往西安某处,执行干警即刻前往西安车辆停放地将车辆予以控制。案外人李某出面阻拦,称其与被申请人刘某某已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并且刘某某已将车辆交付自己。执行干警向李某耐心释法明理后,最终将该车辆成功扣押至武功法院,为申请人及时挽回经济损失。
乾县法院:高效!一天集约审理十起民事案件
在面对民事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审判资源相对不足的困局和减少诉累、快速解纷的司法新需求的压力下,乾县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探索提高司法效率的有效途径。
乾县法院主审法官董卫群依据案件性质集中时间进行多案同审,减少因环节分散浪费司法资源,向集约审要效率,5月26日,10起案件1天开庭审理,历时12小时。
原告某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王某一、王某二、栾某等因一起土地合伙纠纷引发的合伙纠纷、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不当得利纠纷、股东出资纠纷等十起案件由董卫群法官主审。5月26日上午9时整,随着法槌声落下,十起案件分别有序的开始审理。
庭审开始后,主审法官核对原、被告的身份、当事人宣读起诉状、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每一个环节都依法进行,整个庭审过程,程序合法、简洁高效。合议庭成员在庭审后将及时认真进行评议,力争使这10起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宣判。
泾阳法院:普法宣传进企业 诚信法治创平安
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实效,6月6日,泾阳法院泾河法庭深入企业实地走访并成功举办平安建设普法宣传讲座,让平安建设赋能经济发展。
在讲座中,泾河法庭庭长靳娜娜结合审判实务案例向企业员工解读征信基础知识、征信应用领域及影响、如何维护企业及个人信用等相关法律问题,让企业员工学习了解信用记录对于个人及企业的重要影响,加深了人民群众对“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的认识,以普法带动企业与我们共同守护诚信法治,以务实举措推动基层平安建设。
此外,泾河法庭全体干警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讨论,细致了解企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生产经营状况,在经营管理及预防法律风险等方面的具体做法,立足司法职能,为企业发展送服务、解难题,及时解答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宝贵建议。
三原法院:执行法警聚田间 为民解困不停歇
正逢端午假期,因三原某种植专业合作社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需由申请执行人收割变卖艾草清偿案件款,三原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第二团队和法警大队在副院长蒲新一、执行局局长林长江的带领下,放弃休假,全力奋战在执行一线,保障了艾草收割转运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案件执行持续时间长,涉及村民170余户,标的达180余万,艾草收割面积近800亩。执行实施第二团队在法警大队的配合下多日连续执行案件,昼夜轮流值班看守被执行人,因艾草收割具有时效性,执行干警提前与农户、渠岸乡政府沟通协商,做足预案,头顶烈日,吃住在田间地头,即便酷暑难耐也仍坚守,使执行任务有速有效持续进行。
全体执行干警既要守住艾草,也要守住申请执行人和农户的合法权益。法院执行工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是维护民生权益的一把利剑,在这个忙碌而艰苦的端午佳节,收获到最好的节日礼物便是群众的满意称赞。
长武法院:养老防诈正当时 法护最美“夕阳红”
6月2日上午,县委政法委组织相关单位在西门十字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集中宣传日活动,长武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走上街头,对养老诈骗问题深入宣讲解读。院党组书记、院长梁艳到场检查指导。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向过往群众特别是老年人讲解养老诈骗新的表现手法及危害,如上门推销、扫码免费领、“一元学理财”,点对点对老年人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增强老年人风险分辨能力;通过摆放宣传展板,以更生动形象的漫画形式,向老年人揭露养老诈骗新“套路”,如扬言“包治百病”、掌握“钱生钱”密码,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主动扫描12337举报平台二维码,对有关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进行举报。
此外,干警们还对现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反诈宣传中来,守护好他们的养老钱。
雷霆之势,重拳出击;利剑出鞘,斩断“黑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全力守护最美“夕阳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旬邑法院:倾心调解化民忧 公正司法践初心
5月25日,旬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理了两起长达五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原告谭某分别与被告张某、张某某签订房屋建设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工程进行简单结算,但当时张某、张某某均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谭某交付了装修钥匙,剩余款项一直未结清。后来,双方一直因房屋质量和剩余款项争执不休。2022年5月,谭某诉至本院,分别请求张某给付10000元,张某某给付27000元。案件审理中,虽然张某、张某某都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但由于历时已久,房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问题何时存在、如何形成难以确定,虽然通过鉴定可以确定,但历时长、成本大。
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倾听双方诉求,对同期建房的其他住户进行走访、比较,并向当事人释明:历时长、举证困难、不影响居住等因素。经过几番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在扣除张某、张某某维修房屋费用的基础上,张某、张某某分别再支付谭某工程款9000元、20000元,并当庭履行,张某、张某某不再向谭某提出其他请求。(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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