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潘睿 报道)2021年9月,国务院印发出台了《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曾表示,出台这些措施就是为了深化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的集成创新,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自主权,力争在贸易投资便利化自贸试验区两个重要的领域内形成一些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
为了更大力度推动陕西自贸试验区高起点改革、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2022年5月1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推进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围绕提升贸易便利度、提升投资便利度、提升国际物流便利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度、探索司法对贸易投资便利的保障功能,推进协同改革协同开放等方面提出十九条具体措施。
专家表示,19项措施的颁发,体现陕西对标国际自由贸易规则,启动新一轮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措施》也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推动陕西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改革开放示范引领作用。
《措施》提出,依托西安港“一带一路”和中铁联集“陆海联动、多点协同”两个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探索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简化多式联运手续,提高运输效率。探索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简化多式联运手续,提高运输效率。
有关专家表示,陕西实施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有利于推动物流数据信息共享和单证标准化,并探索利用多式联运提单物权凭证功能开展信用证结算和融资抵押等业务,解决中小微进出口企业融资难题。同时,有利于加快贸易流通速度,提升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促进西安国际港务区世界一流内陆港建设。
业内人士指出, 措施将推动陕西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片区申请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积极拓展运用第五航权。开展自贸试验区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银行结算账户服务。开展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打造便捷高效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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