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淳化法院收到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诉前鉴定申请,在法官组织质证时,双方就争议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诉前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案件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
2021年12月,张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某小区门口由东向西左转时,与行人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张某驾驶的车辆在某财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治疗,因伤情严重后转入市级医院住院并手术治疗,共支出医疗费90000余元,且不能恢复如初。因双方协商未果,李某欲向起诉。因淳化法院已启动诉前鉴定工作机制,故在收到诉前鉴定申请书和鉴材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在质证过程中,双方就李某欲申请鉴定的伤残等级达成共识,一致认定李某的伤情可构成九级伤残,并经充分调解,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诉前调解协议,由某财产公司于三十日内支付李某各项赔偿金共计180000元后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
据悉,淳化法院自2020年已全面开展诉前鉴定工作,2021年共受理诉前鉴定28件,2022年已受理诉前鉴定8件。诉前鉴定工作的开展为后期案件审理节省大量的工作,有助于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了诉讼成本,也提升了诉前矛盾纠纷化解率。(淳化法院 赵姗)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