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本案主审法官朱筱滢,请问你这边声音是否清晰、画面是否流畅?”
“可以听清、看到。”
“本次庭审将以线上开庭的方式进行,下面我宣布开庭……”
5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在陕西法院微法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运用智慧法院建设科技成果,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2020年5月,陈某某与西安某某建筑公司签订《内墙涂料施工协议》,约定由陈某某涂抹红光新城项目部2楼内墙腻子、西安某某公司支付劳务费。竣工结算时,双方核量了工程量并进行了书面确认,同时西安某某建筑公司也向陈某某出具了结算单,确认尚欠劳务费尾款共计17700元,约定于2020年9月1日前支付完毕。但西安某某建筑公司未按约定时间给付劳务费,经陈某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向其支付劳务费。一审经开庭审理后,判决西安某某建筑公司向陈某某支付劳务费17700元。西安某某建筑公司不服,上诉至市西安中院,主张工程未完工,陈某某胁迫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结算单,口头约定施工单价为6.5元/平方米、但结算按照7元/平方米结算错误,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陈某某的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陈某某在上海务工,因上海疫情比较紧张,防控形势比较严峻,陈某某无法到西安参加诉讼。合议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利用互联网“云上法庭”对该案进行快审、快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西安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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