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阳两级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竭尽所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意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系列实践活动,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秦都法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5月13日,秦都法院民一庭法官干警前往辖区西兰街办,开展“走进群众心里,守护美好家园”《民法典》宣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座谈活动。
座谈会上,董娟庭长首先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该院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内容以及目标,同时介绍了该院自《民法典》实施以来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举措。随后,法官干警对群众关切的离婚及婚后财产分割问题、物业服务合同、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及租赁等问题,现场结合《民法典》规定以及审判实践逐项予以耐心解答。
全体法官干警将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好《民法典》的适用与普及,做好涉及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用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杨陵法院: 速裁调解“速还款”
近日,杨陵法院速裁团队调解审结了一起当场履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被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夫妻关系,2018年二被告为购买房屋向原告借款55000元并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二被告未及时向原告偿还借款,故原告诉至法院。
速裁团队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发现借贷关系清晰,随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及面对面沟通。被告李某虽表示对于借款并不知情,但在看到被告王某书写的借条后,也认可在借款期时购买过房屋,对于借款予以认可。最终,二被告当庭向原告偿还借款60000元。
鉴于社会生活中,许多夫妻共同债务尚无法做到“共债共签”。不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以及配偶一方都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为了减少风险、增加债权的安全性,建议在出借资金时多方面了解借款人的经济能力和婚姻家庭状况。
兴平法院:“老赖”畏惧司法拘留 主动兑现20余万元
2016年7月以来,张某某多次向同村乡党马某某借款,共计26万元。约定的归还日期过后,马某某多次催要,张某某均拒不偿还。马某某无奈,将张某某起诉到兴平法院。
张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庭审。兴平法院依法维护马某某的诉讼请求。张某某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马某某申请执行。
张某某长期躲避,执行法官反复查找其藏匿线索,均无功而返,只能采取查封、冻结、划拨、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惩戒措施。
5月17日,执行法官将张某某传唤到法院,再三告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希望他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某继续推诿躲避执行、消极对抗。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权益,兴平法院依法决定对张某某拘留15日。看见执行法官动真碰硬,张某某这才彻底醒悟,急忙电话联系家人兑现案款。在兴平法院执行法官依法拘留的威慑下,张某某兑现20余万元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武功法院:推动落实“双减”政策妥善化解“退费难”
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地实施,培训机构倒闭、跑路现象多有发生,其与学员及家长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也无法履行,因此产生的纠纷也逐渐增多。
5月17日下午,武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朝阳,速裁中心法官乔慧、杜华,人民调解员张娟赴武功县南仁中学,配合县教育局指导诉前高效化解了38起教育培训合同系列纠纷案。
当天,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同意与学生家长协商退费,但因机构目前运营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剩余课程费用,希望家长们允许进行分期退款。经过法官的现场耐心调解,家长们同意培训机构分期退款。
在法官的指导下,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调解笔录等文书。随后,37名学生家长及1名学生与武功县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分期退款协议,双方当场申请法院对上述协议司法确认,以保证培训机构未如期履行义务时学生家长可申请强制执行。
该批案件从诉前调解到申请司法确认,仅用时半天,38人的群体性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乾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脱贫户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家住乾县梁山乡转湾村村民杨某为一名脱贫户, 2018年10月杨某、曹某向乾县某银行贷款2万元用于养殖。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疫情影响没有按时归还贷款,乾县某银行将杨某、曹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本金及利息、罚息和复利。
调解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一方面,对原告代理人进行释法明理,希望其能够理解被告杨某、曹某的现状,以让对方偿还借款为根本,理性地处理此问题;另一方面,引导被告杨某、曹某积极筹措资金,分期履行,早日还清借款,解决矛盾。在“背对背”劝导初见成效后,又组织双方展开了“面对面”式调解,具体讨论还款时间、利息支付等问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有关借贷的法律法规。
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
礼泉法院开展“送法进校话安全”活动
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为切实加强辖区学校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5月19日下午,礼泉法院法官顶着炎炎烈日,深入礼泉县实验初级中学,开展“转变作风办实事,送法进校话安全”活动,为2000多名师生讲授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校园安全教育课。
活动中,礼泉法院崔存文法官根据近年来青少年各年龄段的违法犯罪情况,结合《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未成年人“两法”等法律法规,重点介绍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形式和特点,注重用鲜活案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讲好法治故事。同时,又详细地讲解了在校学生目前存在的随意旷课、夜不归宿、随身携带管制刀具、以大欺小,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小偷小摸、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等7种不良行为造成的危害,告诫同学们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这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丰富了全校师生的法律知识,而且使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更使辖区学校的校园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泾阳法院:化解矛盾促和谐 主动调解解民忧
“这是二十万,你点点吧。”
在5月11日上午的第四次调解后,滕某和李某的这件离婚案件终于结束,当李某拿到这笔钱时,她才发现这笔钱是那么的沉重,自己心中也五味杂陈起来。
滕某和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于1984年3月依法核准登记结婚。结婚这么多年,因家庭琐事,双方矛盾不断,争执不断。
法官周莉在征询双方意愿后,立即在法庭调解室开展暖身暖心的调解工作。但经过三次调解,采取了多种方式,双方均表示不愿意和好。经过反复沟通,双方选择和平分手。
在第四次调解过程中,法官从夫妻感情、财产分割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经过一个小时的悉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滕某自愿给付李某房屋折价款20万元,李某自愿放弃房屋所有权及财产份额。
调解成功后,原告当场履行义务,向李某支付了20万元现金,这才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三原法院:交通事故引纠纷案结事了促和谐
近日,三原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各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以微信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赔偿原告28177.64元。
2021年11月25日,被告葛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与原告李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原告受伤,车辆受损。事故经认定被告葛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另查,涉案肇事车辆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后双方就赔偿金额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陈楠在了解该案基本情况后,发现双方当事人主要对赔偿金额方面存在争议,陈法官遂决定通过调解程序一次性化解全部问题。经过陈法官多轮“背靠背”调解,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02286元,原告自愿撤回对保险公司的起诉,剩余部分28177.64元被告葛某某自愿承担且已当庭履行完毕。至此,该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永寿法院: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家长“依法带娃”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将每年的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定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5月11日上午,永寿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前往县中心广场,向群众宣传家庭教育知识理念,教育引导家长们“依法带娃”。
活动现场,干警们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册,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让人民群众明白制定该法律的目的及意义,知晓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以及如何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进一步增强居民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家庭教育、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家长们要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营造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永寿法院也会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为青春保驾护航。
长武法院:为民解烦“薪”事高效调解及时兑付劳务费
近日,长武法院亭口法庭成功调解李某等7人诉安某劳务合同纠纷的案件,7名农民工讨薪几个月终得果。他们用最朴实的言语表达着对承办法官的谢意,“谢谢法官帮我们要回干活的辛苦钱,”李某激动地说。
2021年7月,李某等7人在安某承包的建筑工地干活,但安某在结算时只支付了部分劳务费,随后他们七人一直向安某讨要剩余劳务费,经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亭口法庭。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安某,经多次沟通,安某始终以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经济紧张为由拖延给付。承办法官认为该系列案件事实清楚,标的较小,便耐心的对其释法析理,在承办法官不厌其烦的与其电话、微信沟通近十余次后,安某最终与李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于近日一次性兑付拖欠的李某等7人劳务费约20000元,至此案结事了。
旬邑法院:上班开庭两不误云上法庭解民忧
“被告,你那边能听到声音吧?能看到法庭吗?画面是否流畅”,“可以听到,画面很流畅”。“好的,现在宣布开庭。”
5月18日晚,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旬邑土桥法庭通过“云上法庭”如期开庭审理,身处杨凌的原告高某与远在江西省打工的被告魏某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开庭”进行了远程出庭,参加了庭审。
庭审日期临近,法庭办案法官联系案件被告,被告随即讲出了自己的苦恼:自己是一名外出务工人员,之前因为疫情原因已长时间未开工,复工复产后,自己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份工作,且再加自己现身处江西,路途遥远,实在是无法回来。
针对这一特殊情况,法官决定引导当事人利用手机小程序开展线上庭审。为不影响当事人上班复工,法庭等到双方当事人晚上8时下班后,在书记员及法官助理的电话引导下,两名当事人顺利连线,整个庭审过程顺利、流畅。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通过“出庭”小程序阅读了庭审笔录,并以电子签名的方式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一场跨越千里的线上“云上法庭”顺利完成。
淳化法院:妥善化解37起执行难案
今年3月以来,淳化法院陆续受理了张某等人申请执行王某买卖合同纠纷37案,总执行标的额达340000元。被执行人王某因生意亏损无法支付果农货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支付,但王某未按约定协议履行,故张某等37人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为切实保障好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案件义务,办案法官王海军多次主动上门,耐心释法明理,从法、理、情多角度出发,灵活运用“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和见证下,被执行人王某将变卖车辆的款项全额交至法院,主动要求法院划拨其名下款项,将现有款项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就剩余执行款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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